破產法 第 106 條(法人之債權人對無限責任股東之債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對於法人債務應負無限責任之人受破產宣告時,法人之債權人,得以其債權之總額,為破產債權而行使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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