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 第 142 條(附停止條件債權或將來債權分配之限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附停止條件之債權或將來行使之請求權,如最後分配表公告後十五日內,尚不能行使者,不得加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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