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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破產法 第 95 條(財團費用)

  1. 1.左列各款,為財團費用: 一、因破產財團之管理變價及分配所生之費用。 二、因破產債權人共同利益所需審判上之費用。 三、破產管理人之報酬
  2. 2.破產人及其家屬之必要生活費及喪葬費,視為財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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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破產法第 95 條規定財團費用包含管理變價分配費用、共益審判費用、管理人報酬及破產人家屬必要生活費喪葬費,自破產財產優先受償。

Q · 破產財產 500 萬,為什麼最後只分到一點點?

依破產法第 95 條,財團費用包含三類:破產財團之管理、變價及分配所生費用、破產債權人共同利益所需審判費用、破產管理人報酬;此外破產人及其家屬之必要生活費及喪葬費,也視為財團費用。這些費用「先扣後分」,從破產財產優先全額支付,剩餘部分才由普通債權人按比例分配。程序越冗長、訴訟越多,財團費用吃掉的比例越高,債權人實際到手金額就越少。

白話解讀

破產程序裡有兩個容易被搞混但結果天差地遠的概念:「財團費用」和「破產債權」。本條告訴你什麼是財團費用。簡單講,財團費用就是「破產程序本身運作所必需的開銷」:管理費用、訴訟費用、管理人的報酬,甚至破產人本人和家屬基本的生活費和喪葬費。為什麼這對你重要?因為財團費用「先扣後分」,意思是這些費用會從破產財產裡優先全額支付,剩下的才輪到所有債權人按比例分配。你的債權有沒有可能被稀釋,不只看其他債權人,還要看財團費用吃掉了多少。一個處理冗長、律師費用高昂的破產案,財團費用可能吃掉三到五成的財產,剩下給債權人分的就所剩無幾。

法律定性

財團費用為破產法第 95 條所定,指破產程序運作本身所必需的開銷,包含破產財團之管理變價分配費用、債權人共同利益所需審判費用、破產管理人報酬,以及破產人及其家屬之必要生活費與喪葬費。財團費用自破產財產優先全額支付,不與一般破產債權按比例分配,構成破產分配的優先扣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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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破產財產 1000 萬,我債權 100 萬,到底能拿回多少?

先看財團費用(管理費、訴訟費、管理人報酬)會吃掉多少,再看別除權(如抵押權)優先扣除多少,剩下的才是普通債權人按比例分配的基數。實務上小額民事破產案財團費用約佔 10-20%,複雜商業破產可能 30-50%。內行人提示:與其用面額除以財產總額估算,不如主動詢問管理人提供分配預估表,這是利害關係人可以要求的資訊。

Q2我是破產人,我老婆和小孩怎麼辦?

依本條最後一項,破產人及家屬的必要生活費視為財團費用優先支付。你可以向破產管理人提出每月生活費預算(房租、伙食、子女學費、必要醫療),由管理人核定後從破產財產定期撥付。內行人提示:金額不要漫天開價,提交具體單據和家庭收支表,核定過程會順利很多。被核定的金額會是必要而非舒適水準,要有心理準備。

Q3破產財團費用包含哪些?

管理變價分配費用、債權人共益審判費用、破產管理人報酬,以及破產人家屬必要生活費與喪葬費四大類。

Q4財團費用和破產債權差在哪?

財團費用先扣後分、優先全額支付;破產債權排在後面只能就剩餘財產按比例分配。

Q5什麼叫先扣後分?

財團費用先從破產財產全額扣除,剩餘部分才由債權人按比例分配的順位機制。

Q6財團費用和別除權哪個優先?

別除權人就擔保物本身優先受償,但執行過程產生的費用仍歸財團費用,從整體財產扣除。

Q7破產人怎麼申請必要生活費?

盤點家庭必要支出 → 備齊單據 → 向破產管理人提出預算 → 等候核定撥付,被拒可向法院聲明異議。

Q8破產財產到手金額怎麼算?

破產財產總額 − 財團費用 − 別除權 − 優先債權 = 普通債權人按比例分配基數。

Q9管理人報酬大概多少?

依破產法第 84 條由法院核定,是財團費用最大單一項目之一,複雜案件可佔財產可觀比例。

Q10債權人怎麼控管財團費用?

透過監查人席位定期審查支出明細、對管理人報酬計算方式提出異議要求法院核定。

Q11財團費用 vs 勞工債權哪個先?

財團費用先扣,勞工資遣費退休金有優先順位但仍排在財團費用之後。

Q12財團費用 vs 別除權哪個優先?

別除權就擔保物優先受償,但相關執行費用歸財團費用,從整體財產扣除,間接影響別除權人。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feature財團費用別除權破產債權
受償順位最優先,先扣後分就擔保物優先受償最後,按比例分配
支付方式全額優先支付就擔保物全額剩餘財產比例分配
典型項目管理人報酬、訴訟費、家屬生活費抵押權、質權、留置權一般貨款、借款
法源破產法第 95 條破產法第 108 條破產法第 98 條以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破産法 第148条(財団債権となる請求権)
🇰🇷 韓國채무자 회생 및 파산에 관한 법률 제473조(재단채권)
🇨🇳 中國企业破产法 第41条(破产费用)
🇩🇪 德國InsO § 54(Kosten des Insolvenzverfahrens)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 L. 622-17(créances postérieures privilégiées)
🇺🇸 美國11 U.S.C. § 503(administrative expenses)+ § 507(a)(2)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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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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