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 第 95 條(財團費用)
- 1.左列各款,為財團費用: 一、因破產財團之管理變價及分配所生之費用。 二、因破產債權人共同利益所需審判上之費用。 三、破產管理人之報酬。
- 2.破產人及其家屬之必要生活費及喪葬費,視為財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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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破產法第 95 條規定財團費用包含管理變價分配費用、共益審判費用、管理人報酬及破產人家屬必要生活費喪葬費,自破產財產優先受償。
Q · 破產財產 500 萬,為什麼最後只分到一點點?
依破產法第 95 條,財團費用包含三類:破產財團之管理、變價及分配所生費用、破產債權人共同利益所需審判費用、破產管理人報酬;此外破產人及其家屬之必要生活費及喪葬費,也視為財團費用。這些費用「先扣後分」,從破產財產優先全額支付,剩餘部分才由普通債權人按比例分配。程序越冗長、訴訟越多,財團費用吃掉的比例越高,債權人實際到手金額就越少。
白話解讀
破產程序裡有兩個容易被搞混但結果天差地遠的概念:「財團費用」和「破產債權」。本條告訴你什麼是財團費用。簡單講,財團費用就是「破產程序本身運作所必需的開銷」:管理費用、訴訟費用、管理人的報酬,甚至破產人本人和家屬基本的生活費和喪葬費。為什麼這對你重要?因為財團費用「先扣後分」,意思是這些費用會從破產財產裡優先全額支付,剩下的才輪到所有債權人按比例分配。你的債權有沒有可能被稀釋,不只看其他債權人,還要看財團費用吃掉了多少。一個處理冗長、律師費用高昂的破產案,財團費用可能吃掉三到五成的財產,剩下給債權人分的就所剩無幾。
法律定性
財團費用為破產法第 95 條所定,指破產程序運作本身所必需的開銷,包含破產財團之管理變價分配費用、債權人共同利益所需審判費用、破產管理人報酬,以及破產人及其家屬之必要生活費與喪葬費。財團費用自破產財產優先全額支付,不與一般破產債權按比例分配,構成破產分配的優先扣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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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財團費用是什麼?▾
破產程序運作本身的開銷,包含管理變價分配費用、共益審判費用、管理人報酬,以及破產人家屬必要生活費與喪葬費。
Q2財團費用和破產債權差在哪?▾
財團費用先扣後分、優先全額支付;破產債權排在後面,只能就剩餘財產按比例分配。
Q3破產財產 500 萬我能拿回多少?▾
要先扣財團費用與別除權,剩餘才按比例分配。複雜案件財團費用可能吃掉三到五成。
Q4破產人自己還有生活費嗎?▾
有。破產人及家屬必要生活費視為財團費用優先支付,可向管理人提出預算核定。
Q5破產人過世喪葬費誰出?▾
依本條,破產人及家屬喪葬費視為財團費用,從破產財產優先支付。
Q6管理人報酬會不會吃掉我的分配?▾
會。管理人報酬屬財團費用優先扣除,是單一最大費用項目之一,債權人可透過監查人介入審查。
Q7財團費用有上限嗎?▾
無固定上限,隨程序進行持續發生並支付,至破產程序終結為止。
Q8我是大債權人能控管財團費用嗎?▾
可。透過監查人席位定期審查支出明細、對管理人報酬計算方式提出異議要求法院核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feature | 財團費用 | 別除權 | 破產債權 |
|---|---|---|---|
| 受償順位 | 最優先,先扣後分 | 就擔保物優先受償 | 最後,按比例分配 |
| 支付方式 | 全額優先支付 | 就擔保物全額 | 剩餘財產比例分配 |
| 典型項目 | 管理人報酬、訴訟費、家屬生活費 | 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 一般貨款、借款 |
| 法源 | 破產法第 95 條 | 破產法第 108 條 | 破產法第 98 條以下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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