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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破產法 第 95 條(財團費用)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左列各款,為財團費用: 一、因破產財團之管理變價及分配所生之費用。 二、因破產債權人共同利益所需審判上之費用。 三、破產管理人之報酬
  2. 破產人及其家屬之必要生活費及喪葬費,視為財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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