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破產法 第 96 條(財團債務)

左列各款為財團債務: 一、破產管理人關於破產財團所為行為而生之債務。 二、破產管理人為破產財團請求履行雙務契約所生之債務,或因破產宣告後應履行雙務契約而生之債務。 三、為破產財團無因管理所生之債務。 四、因破產財團不當得利所生之債務。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破產法第96條列舉四種財團債務:管理行為、履行雙務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所生債務,依第97條優先於破產債權全額清償。

Q · 公司破產後,哪些債務可以優先全額拿回?

依破產法第96條,財團債務有四款:破產管理人關於破產財團所為行為而生之債務、為財團請求履行雙務契約所生之債務、為財團無因管理所生之債務、財團不當得利所生之債務。共同點是都發生在破產宣告「之後」,依第97條優先於破產債權清償,可隨時、全額受償,不必和一般破產債權人排隊分配。

白話解讀

破產的世界藏著一條只有少數人知道的分水嶺。一邊是「破產債權人」,他們站在長長的隊伍裡,等著按比例分到剩下的一點錢,能拿回幾成全憑運氣。另一邊是「財團債務」的債權人,他們不在這個隊伍裡,可以隨時拿到全額。這條 96 條就是在畫這條線:哪些債務能擠進 VIP 通道?答案有四種:破產管理人代表破產人新做的事、繼續履行雙務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共同特徵是:這些債務都是在破產宣告「之後」才發生的,跟原本欠的舊帳完全不同身分。最諷刺的地方:你在破產宣告前的應收帳款可能拿不到一成,但破產後管理人跟你下的新訂單,你可以全額拿。

法律定性

財團債務是破產宣告後,因破產管理人管理破產財團而新發生的債務。破產法第96條列舉四種:管理人關於財團所為行為、為財團請求履行雙務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所生之債務。其與破產宣告前既存的破產債權不同,依第97條享有優先且全額受償地位。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財團債務是什麼?

破產宣告後因管理破產財團而新發生的債務,依第96條分四款,可優先全額受償。

Q2財團債務和破產債權差在哪?

破產債權是宣告前的舊帳要排隊按比例分;財團債務是宣告後新生,依第97條優先全額領。

Q3公司破產後跟管理人的新交易算財團債務嗎?

是。與破產管理人成立的新交易貨款屬第96條第1款財團債務,優先受償。

Q4財團債務需要申報嗎?

原則上不必申報債權,但建議發函通知管理人主張,避免日後爭議。

Q5財團債務什麼時候可以請求清償?

依第97條於破產程序中可隨時請求清償,無申報期限。

Q6雙務契約沒履行完,破產時怎麼辦?

管理人有選擇權:選擇繼續履行,你的對待給付變財團債務;選擇終止,你只能就損害賠償申報破產債權。

Q7不當得利匯錯錢給破產公司算財團債務嗎?

若構成破產財團不當得利,你的退款請求屬第96條第4款財團債務,不必排隊。

Q8財團債務和財團費用差在哪?

財團費用規定於第95條(程序進行必要費用),財團債務規定於第96條(管理行為新生債務),二者依第97條同列優先受償。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estate_debtbankruptcy_claim
發生時點破產宣告後破產宣告前
受償順位優先(第97條)次於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
受償比例原則全額按比例分配剩餘
是否需申報原則免申報須於申報期限內申報
請求時點可隨時請求依分配程序受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破産法第148条(財団債権)
🇰🇷 韓國채무자 회생 및 파산에 관한 법률 제473조(재단채권)
🇨🇳 中國企业破产法第42条(共益债务)、第41条(破产费用)
🇩🇪 德國InsO § 55(Masseverbindlichkeiten)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icle L641-13(créances postérieures en liquidation judiciaire)
🇺🇸 美國11 U.S.C. § 503(administrative expenses), § 507(a)(2)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