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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654 條(旅客運送人之責任)

  1. 1.旅客運送人對於旅客因運送所受之傷害及運送之遲到應負責任。但因旅客之過失,或其傷害係因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
  2. 2.運送之遲到係因不可抗力所致者,旅客運送人之責任,除另有交易習慣者外,以旅客因遲到而增加支出之必要費用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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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654 條規定旅客運送人對旅客運送中的傷害與遲到負責,採過失推定,運送人須自證旅客過失或不可抗力才能免責。

Q · 搭車受傷,一定要先證明運送人有錯才能求償嗎?

依民法第 654 條,旅客因運送所受傷害,原則上運送人即須負賠償責任,旅客不需證明運送人有過失;運送人若要免責,必須舉證是旅客自身過失或不可抗力所致。這是民法少數採過失推定的條款。運送遲到部分,即使因不可抗力,運送人仍須賠償旅客因遲到而增加支出之必要費用,僅責任範圍受到限縮。

白話解讀

買一張高鐵票、搭一趟計程車、訂一班飛機,這些動作的背後都有一個你很少意識到的法律前提:運送人對你的人身安全負責。不是「盡力照顧」的道德責任,是法律上的賠償責任。你在運送途中受傷,原則上運送人就要賠,除非他能證明是你的過失或不可抗力。重點來了:就算是不可抗力導致你受傷,你還是可以追,但運送人可以免責;但如果是不可抗力導致『遲到』,民國 88 年修法後運送人還是要負責,只是責任限縮在你因為遲到增加的必要支出(改訂飯店、叫車、改簽機票)。為什麼立法者這樣設計?因為立法理由寫得很清楚:旅客是經濟弱勢,運送人可以透過保險或漲票價分散風險,你不行。這條是你每次搭乘交通工具時,法律悄悄幫你撐起的那把傘。

法律定性

民法第 654 條為旅客運送人責任的核心規範,採過失推定原則:旅客於運送過程中所受傷害,或因運送遲到所生損害,運送人原則上應負賠償責任,除非能證明係因旅客過失或不可抗力所致;其中不可抗力導致之遲到,責任限縮於旅客因遲到而增加支出之必要費用。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醫療費用(元)看護費用(元)薪資損失(元)因遲到增加之必要費用(元)精神慰撫金(民法195,元)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在捷運或高鐵上跌倒受傷,運送人會賠嗎?

原則上會。本條採過失推定,運送人須證明是旅客自身過失或不可抗力,否則就要賠;旅客只需證明傷害發生在運送過程中。

Q2班機因颱風取消多住一晚飯店,航空公司要賠嗎?

要。民國 88 年修法後,即使是不可抗力導致遲到,運送人仍須賠償旅客因此增加支出的必要費用(住宿、改簽、交通)。

Q3搭 Uber 受傷算不算旅客運送?

屬法律灰色地帶但趨勢對旅客有利。若法院認定平台構成運送契約當事人,本條即可適用。

Q4什麼叫不可抗力?塞車算嗎?

塞車不算。不可抗力指人力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的外部事件,如地震、颱風;一般交通堵塞、機械故障多不被認定。

Q5民法 654 條是什麼?

旅客運送人責任的核心規範,採過失推定,旅客運送中受傷或遲到,運送人原則上就要賠。

Q6什麼是過失推定?

法律預設運送人有過失,舉證責任倒置:旅客只需證明傷害發生於運送中,運送人須自證無過失。

Q7不可抗力是什麼?塞車算嗎?

指人力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的外部事件,如地震、颱風;塞車與一般機械故障通常不算。

Q8旅客運送契約的範圍包含哪些?

高鐵、捷運、客運、航空、纜車、遊樂園小火車等收費載運旅客的服務,原則上都屬旅客運送契約。

Q9搭車受傷怎麼向運送人求償?

保全現場證據與票根 → 就醫取得診斷證明 → 蒐集目擊者 → 寄存證信函引用本條 → 提民事訴訟。

Q10旅客運送賠償金額怎麼算?

醫療費、看護費、薪資損失等實際損害 + 精神慰撫金(民法195)+ 法定遲延利息 5%。

Q11因班機延誤求償要準備什麼憑證?

保留住宿、改簽、交通的全部收據,書面引用本條第二項向運送人請求必要費用。

Q12提這類訴訟大概要多少錢?

裁判費約請求金額 1.1%,10 萬以下可走小額訴訟免律師;律師費依個案約 8 萬起。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民法654消保法7民用航空法89
適用對象一切旅客運送契約消費關係中的商品/服務瑕疵航空器運送之旅客
責任性質過失推定(運送人自證免責)無過失責任原則無過失、有賠償限額
免責事由旅客過失、不可抗力極窄(符合當時科技安全性)依航空法及國際公約
遲到責任不可抗力仍賠必要費用不直接處理遲到依航空法規與運送條件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商法 第590条(旅客運送人の責任、2018 年改正)
🇰🇷 韓國상법 제148조(여객운송인의 책임)
🇨🇳 中國民法典 第823条(客运合同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
🇫🇷 法國Code civil art. 1231-1(運送人對旅客之安全給付義務,自 1911-11-21 Cour de cassation 判例確立)
🇺🇸 美國Restatement (Second) of Torts § 314A(common carrier 對乘客之加重注意義務)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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