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78 條(無因管理經承認之效果)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管理事務經本人承認者,除當事人有特別意思表示外,溯及管理事務開始時,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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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shon
a month ago
司法類科
§178 承認效果
無因管理+本人承認
→ 視為委任
溯及開始時(往回算)
例外:
另有約定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管理事務經本人「承認」者,Exc當事人有特別意思表示(任意規定)外,「溯及」管理事務開始時,➡️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dia0222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轉變成委任K
gregoryhsieh02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此項規定意旨及適用範圍未明,非無疑義。
dd900085
5 years ago
律師事務所
贅文,待刪。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