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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116 條(撤銷及承認之方法)

  1. 1.撤銷及承認,應以意思表示為之。
  2. 2.相對人確定者,前項意思表示,應向相對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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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 116 條規定撤銷與承認須以意思表示為之,相對人確定時必須向相對人表示,否則撤銷在法律上不生效力。

Q · 撤銷契約一定要通知對方嗎?

依民法第 116 條第 2 項,撤銷及承認應以意思表示為之,且相對人確定時必須向相對人為之。也就是說,心裡決定撤銷、跟朋友說、在社群發文都不算數,必須讓交易的另一方知道。實務上最穩的做法是寄存證信函到對方最後聯絡地址,一次完成意思表示、留存證據與固定日期三件事。

白話解讀

這條看起來像冷冰冰的程序規定,但它其實在保護你免於一種很常見的陷阱:對方私下決定撤銷交易,卻從不告訴你,等到你發現時木已成舟。法律說不行。撤銷或承認一個法律行為,必須用「意思表示」的方式做出來,而且如果交易對方是明確的人,你必須直接告訴他。不能默默在日記裡寫「我決定撤銷」,不能只告訴你的朋友,不能只在心裡想。你必須讓對方知道。為什麼這個要求存在?因為撤銷會讓一個原本有效的法律行為從頭到尾歸零,這是核彈級的動作,不能讓對方被蒙在鼓裡。反過來,如果你是被撤銷的那一方,這條是你的護身符:對方如果沒有向你表示,那個「撤銷」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

法律定性

民法第 116 條規範撤銷與承認的行使方法:兩者均須以意思表示為之,且當相對人確定時,該意思表示必須向相對人為之。本條為法律行為效力變動的程序性門檻,確保相對人能即時知悉法律關係的變化。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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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 116 條是什麼?

規範撤銷與承認的行使方法,兩者都要以意思表示為之,相對人確定時必須向相對人表示。

Q2撤銷契約要通知對方嗎?

要。相對人確定時,撤銷的意思表示必須向相對人為之,否則撤銷不成立。

Q3心裡決定撤銷算不算?

不算。意思表示必須對外做出,沒表示出來的決定在法律上等於不存在。

Q4跟朋友說要撤銷算不算?

不算。法律要求向「相對人」表示,對象錯了等於沒做。

Q5撤銷一定要書面嗎?

法律未規定形式,口頭也可,但書面(尤其存證信函)才好舉證。

Q6對方失聯怎麼撤銷?

寄到對方最後已知地址並保留寄送證明,採到達主義;完全失聯可聲請公示送達。

Q7承認也要向對方表示嗎?

是。承認同屬意思表示,相對人確定時也須向相對人為之。

Q8撤銷有沒有時間限制?

有。各撤銷事由除斥期間不同,詐欺脅迫為發現後 1 年(民法 93),逾期喪失撤銷權。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對象效果行使方式
撤銷(民法 116)已生效的法律行為溯及自始無效向相對人意思表示
撤回尚未生效的意思表示阻止生效於到達前或同時通知
解除有效契約回復原狀(向將來消滅債之關係)向他方意思表示
承認(民法 116)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確定生效(溯及)向相對人意思表示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民法第 123 条(取消し及び追認の方法:相手方が確定している場合は相手方に対する意思表示による)
🇰🇷 韓國대한민국 민법 제142조(취소의 상대방:취소할 수 있는 법률행위의 상대방이 확정한 경우 상대방에 대한 의사표시로 한다)
🇨🇳 中國中国民法典第147-152条(撤销权)— 惟採『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模式,與本條向相對人直接意思表示之單方撤銷結構不同
🇩🇪 德國BGB § 143(Anfechtungserklärung:撤銷以對相對人之表示為之)+ § 182(Genehmigung 之形式)
🇫🇷 法國Code civil art. 1178 + art. 1182(nullité 與 confirmation)— 法國原則上採司法宣告無效(nullité judiciaire),與本條單方意思表示模式有別
🇺🇸 美國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tracts § 380(ratification)+ 普通法上 avoidance by manifestation of intent to the other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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