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185 條(賸餘遺產之歸屬)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條所定之期限屆滿,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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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依民法第1185條,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在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若有賸餘即歸屬國庫,須先經至少六個月公示催告確認查無繼承人。
Q · 沒有繼承人又沒寫遺囑,財產死後會怎樣?
依民法第1185條,當公示催告期間(民法第1178條,至少六個月)屆滿仍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管理人會先清償債權、交付遺囑指定的遺贈物,剩下的賸餘部分才歸屬國庫。換句話說,只要事先寫遺囑指定受遺贈人,遺贈執行順序排在國庫之前,國庫可能一毛都拿不到。
白話解讀
你辛苦了一輩子,存了房子、存了股票、存了退休金。然後你走了。沒有配偶,沒有小孩,父母早已不在,兄弟姊妹也沒有。法院登報找了至少六個月,沒有任何人出來說「我是繼承人」。接下來發生的事很多人不知道:你的遺產管理人會先把你欠的債還清,再把你遺囑裡指定送給誰的東西交出去。做完這兩件事之後,剩下的,不管是一千萬還是一億,全部歸國庫。不是捐給慈善機構,不是留給你最好的朋友,是進入政府的口袋。這條法律告訴你一件殘酷的事:在法律的世界裡,沒有遺囑加上沒有繼承人,等於你一生的積累跟你完全脫鉤。你對它再也沒有任何發言權。
法律定性
民法第1185條為繼承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最終歸屬的規定。當公示催告期間屆滿仍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該遺產經遺產管理人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後,所餘部分歸屬國庫,是遺產繼承程序的終局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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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沒有小孩也沒結婚,死了錢真的全被政府拿走?▾
如果你完全沒有民法第1138條列的四個順位繼承人,又沒有寫遺囑,清完債務和遺贈物後剩下的全歸國庫;但只要寫遺囑指定受遺贈人,遺贈執行順序排在國庫前面。自書遺囑不用花一毛錢,親筆寫、簽名、寫上年月日就有效。
Q2遠房親戚過世了,我可以去繼承嗎?▾
要看親屬關係是否在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順位內。堂表兄弟姊妹、姪甥都不在名單上,除非死者立遺囑指名給你,否則沒有繼承資格。注意法院公示催告公告,錯過了就很難追回。
Q3如果我想把遺產捐給慈善機構而不是進國庫,怎麼做?▾
寫遺囑指定捐贈機構為受遺贈人。本條明定遺產是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剩餘才歸國庫,遺贈排在國庫前面,你甚至可把全部遺產都遺贈出去。
Q4沒有繼承人又沒寫遺囑,財產死後會怎樣?▾
清償債務、交付遺贈後的賸餘全歸國庫,須先經至少六個月公示催告確認查無繼承人。
Q5賸餘遺產歸國庫是什麼意思?▾
指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在清償債權與交付遺贈物後所剩部分,依法歸屬國家。
Q6什麼叫無人承認繼承?▾
繼承開始後,沒有任何法定繼承人於公示催告期間內出面承認繼承的狀態。
Q7公示催告期間是多久?▾
依民法第1178條至少六個月,期間屆滿無人承認繼承才進入國庫歸屬程序。
Q8遺產要怎麼避免進國庫?▾
生前立遺囑指定受遺贈人(人或機構皆可),遺贈執行排在國庫前面,可遺贈全部財產使國庫無所得。
Q9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怎麼處理?▾
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公示催告六個月→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賸餘歸國庫。
Q10我懷疑自己是繼承人該怎麼主張?▾
在法院公示催告期間內向法院表明承認繼承,逾期遺產入國庫後取回難度極高。
Q11自書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依民法第1190條親筆書寫全文、簽名、記明年月日,不需花費即生效,可指定任何受遺贈人。
Q12賸餘遺產歸國庫 vs 遺產充公差在哪?▾
本條非沒收,國庫排在債權人與受遺贈人之後的最末順位,是確認無人後的終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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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境 | 繼承人狀態 | 賸餘歸屬 | 關鍵條文 |
|---|---|---|---|
| 有遺囑 | 不論有無法定繼承人 | 依遺囑指定受遺贈人,國庫排最後 | 民法第1187條、第1185條 |
| 無遺囑、有法定繼承人 | 存在第1138條順位繼承人 | 由法定繼承人繼承,不適用本條 | 民法第1138條 |
| 無遺囑、無法定繼承人 | 全部不存在或拋棄 | 清償債權、交付遺贈後歸國庫 | 民法第1185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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