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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 第 1208 條(遺贈無效或拋棄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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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無效或拋棄時,其遺贈之財產,仍屬於遺產。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1208條規定,遺贈無效或經拋棄時,該遺贈之財產仍屬於遺產,由全體繼承人依應繼分重新分配。

Q · 遺囑寫好要給某人的財產,最後對方拿不到或不要,會怎樣?

回歸遺產,由全體繼承人依應繼分重分

依民法第1208條,當遺贈因受遺贈人先死、內容違法、方式不合法而無效,或受遺贈人主動拋棄時,原本要給該受遺贈人的財產不會消失、也不歸遺囑執行人自由處分,而是回到遺產,由全體繼承人依民法第1144條的應繼分比例重新分配。這是遺產分配的法定安全網,沒有任何一筆遺產會因遺贈失敗而停在半空中。

深度解讀

有人過世後,遺囑上寫了一筆東西要給某個人。結果那個遺贈出了問題:可能是受遺贈人比立遺囑的人先死了,可能是遺贈的內容違反法律,也可能是受遺贈人收到通知後乾脆說「我不要」。這時候那筆財產去哪?很多人以為它會消失在法律的灰色地帶裡,或者遺囑執行人可以自己決定怎麼處理。不會。這條說得斬釘截鐵:回到遺產池,由全體繼承人依法定應繼分重新分配。這意味著什麼?如果你是繼承人,遺囑上本來不屬於你的那塊餅,現在有機會分到你碗裡。如果你是受遺贈人,你拋棄的不只是一筆財產,你同時改變了所有繼承人的分配比例。每一個拋棄的決定,都在重新洗牌整張遺產地圖。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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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1208 條規定:「遺贈無效或拋棄時,其遺贈之財產,仍屬於遺產。」(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120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1208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