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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183 條(遺產管理人之報酬)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法院按其與被繼承人之關係、管理事務之繁簡及其他情形,就遺產酌定之,必要時,得命聲請人先為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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