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147 條(繼承之開始)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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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millet0102
4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死亡,包括自然死亡與死亡宣告。
sina
8 months ago
專業證照
死亡宣告、自然死亡都適用
woyaoshangbang
10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繼承之開始)
ann1998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這裡的死亡包含死亡宣告
mona2000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同時存在原則
sky1112
5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知悉死亡後才可抛棄繼承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