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150 條(繼承費用之支付)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但因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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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huang999
8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遺產之處理有順序:1.費用1150。2. 價務。3. 酌給1149(死後扶養義務之延續)。4. 遺贈。
s325ken
10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若是刻意支付,仍可請求遺產支付。
shiuning
2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
qi1018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喪葬費用、其他費用(稅捐)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