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172 條(分割之計算(一)-債務之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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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1172條規定,繼承人若對被繼承人負有債務,於遺產分割時應按債務數額,從該繼承人的應繼分內直接扣還,不需另行起訴追討。
Q · 欠過世父母的錢,分遺產時要算進去嗎?
要。直接從你的應繼分裡扣掉
依民法第1172條,繼承人若對被繼承人負有債務,於遺產分割時應按債務數額,由該繼承人的應繼分內直接扣還。這不是另外追討,也不是走訴訟,而是在分配遺產的計算裡一次解決。前提是其他繼承人能舉證這筆錢是借款而非贈與;若無法證明,法院傾向認定為贈與,則改適用第1173條的歸扣規定。
深度解讀
家人之間借錢,活著的時候可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人走了,帳不能爛。這條處理的是一個極度敏感的場景:你爸生前借了一百萬給你哥開店,現在爸走了,遺產要分。如果假裝這筆債務不存在,你哥等於多拿了一百萬,其他兄弟姊妹的份被稀釋。所以法律說:分遺產的時候,你哥欠爸的那一百萬,直接從他的應繼分裡扣掉。不是另外追討,不是走訴訟,是在分配的計算裡一次解決。這條的殺傷力在於:很多人以為「爸都走了,那筆錢就算了吧」,但其他繼承人如果搬出這條,那筆錢就必須算。你是那個欠錢的人,還是那個被稀釋的人,決定了你對這條的態度。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2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5 則
立法沿革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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