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法 第 1149 條(遺產酌給請求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dia0222
9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通說:限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1117 I)
rexlaw
10 month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例如小三),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 遺產酌給請求權
uj2071
a year ago
法院司法人員
性質:遺產債務
uj2071
3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注意義務標準:同第1176-1(具體輕過失)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