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203 條(遺贈標的物之推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遺囑人因遺贈物滅失、毀損、變造、或喪失物之占有,而對於他人取得權利時,推定以其權利為遺贈;因遺贈物與他物附合或混合而對於所附合或混合之物取得權利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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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fireelena
18 day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10 甲立遺囑將百萬鑽戒遺贈媳婦乙。某日甲之友人丙因應酬需要,向甲商借該鑽戒佩戴。惟該鑽戒 不慎滅失,甲因此氣急攻心而死。甲所為遺贈之效力為何?C
(A) 因遺囑無效,遺贈亦歸於無效
(B) 遺贈視為撤回
(C) 推定以甲對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為遺贈
jasmine
a year ago
物上代位遺贈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