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0 條(錯誤表示撤銷之除斥期間)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二條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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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oyaoshangbang
10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錯誤表示撤銷之除斥期間)
shiuning
2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意思表示錯誤、傳達錯誤:撤銷,意思表示後1年
zonemao22
2 years ago
高普初考
請求權➡️有「消滅時效」,罹於時效得抗辯
形成權➡️有「除斥期間」,罹於期間就消滅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前二條之撤銷權(88、89),自意思表示後,經過1年而消滅。
一年除斥期間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