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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 第 90 條(錯誤表示撤銷之除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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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條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90 條規定,因錯誤或傳達錯誤撤銷意思表示的權利,自意思表示後一年消滅,屬除斥期間,不中斷也不延長。

Q · 錯誤簽約後想撤銷,期限多久?從哪天起算?

一年,自意思表示當天起算

依民法第 90 條,因錯誤(第 88 條)或傳達錯誤(第 89 條)而撤銷意思表示的權利,自「意思表示作成時」起算一年,期滿即消滅。關鍵是起算點為當初簽約、報價或表示的當天,而非發現錯誤之日。且這是除斥期間,不像消滅時效會因催告或起訴而中斷,一旦啟動就持續到期滿。

深度解讀

法律給了你撤銷錯誤意思表示的權利,但沒有給你無限的時間想清楚。從你做出那個錯誤表示的那一刻起,倒數計時就開始,365 天後歸零。不是從你發現錯誤的那一天算,不是從對方不理你的那一天算,是從你說出那句話、簽下那份文件的當天算起。這叫「除斥期間」,跟一般人熟悉的「時效」完全不同:時效可以因為催告、起訴而中斷重算,但除斥期間不行,它就像定時炸彈,一啟動就不停,任何事情都不能讓它暫停。很多人以為「我是上個月才發現的,當然從上個月算」,結果跑到法院才知道權利早就在半年前悄悄死掉了。這條是民法裡最安靜的殺手,不發出任何警告,時間到了就讓你的撤銷權從這個世界消失。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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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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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90 條規定:「前二條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9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9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