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法 第 530 條(視為允受委託)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承受委託處理一定事務之公然表示者,如對於該事務之委託,不即為拒絕之通知時,視為允受委託。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