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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80 條(不得請求返還之不當得利)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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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a month ago
司法類科
不必返還的不當得利: 一、履行道德上義務(例:後順位扶養人比先順位扶養人更早提出扶養給付) 二、償還未到期的債務 三、在償還時就知道自己其實沒有償還義務,但還是償還了該債務 四、因不法原因而為給付者(例:賄賂他人的賄款、賭債) 例外: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例:受領人以詐欺、脅迫等方式取得給付)>>還是要返還不當得利 源自anny姊
s1byl
6 months ago
理工科系
給付型不當得利之消極要件
夏凝霜
9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第四款~~標的不法
rexlaw
10 month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給付(給付型不當得利),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陳忠五師: 180乃不當得利消極構成要件 權利障礙要件 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事項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例如誤認對姑姑有扶養義務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316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故意)無給付之義務」者。 禁反言 因避免強制執行或為其他不得已之理由而為給付者,雖於給付時明知債務不存在,仍得請求返還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違反71、72等,例如賭債)者。 潔手原則(clean hand) 手不乾淨,法律不保護 Exc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例如受領人為詐欺脅迫行為),不在此限。 🔵陳忠五師: 180 4款但書應比較雙方不法程度高低(舊實務56台上2232未採此見解已不被採用) 例如官員詐欺他人來賄賂自己,該委任契約違反71、72,官員收受賄款構成179,且其不法程度較高,適用180 4款但書 * 🔵孫森焱師: 原告主張構成179,對造主張180 4不返還 原告主張構成184,對造仍可主張類推適用180 4不返還
anny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不必返還的不當得利: 一、履行道德上義務(例:後順位扶養人比先順位扶養人更早提出扶養給付) 二、償還未到期的債務 三、在償還時就知道自己其實沒有償還義務,但還是償還了該債務 四、因不法原因而為給付者(例:賄賂他人的賄款) 例外: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例:受領人以詐欺、脅迫等方式取得給付)>>還是要返還不當得利
vi7856
2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限於給付型不當得利
yhcmlc2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1僅適用給付類型不當得利 2屬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事項 3過失或重大過失不適用明知非債清償之規定 4因避免強制執行或為其他不得已之理由而為給付者,雖於給付時明知債務不存在,仍得請求返還。
alice96
3 years ago
高普初考
潔手原則(clean hand):主張權利的人,手必須是乾淨的
yoz722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三、明知非債清償
oppp800502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本條只適用在給付型的不當得利,只適用在利益來由是一方當事人給付給他方的情況
amir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二、因民法第316條已規範期限利益歸屬於債務人,因此這邊的重點應該是中間利息的亦不得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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