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破產法 第 140 條(附解除條件債權之分配)

附解除條件債權受分配時,應提供相當之擔保,無擔保者,應提存其分配額。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破產法第 140 條規定,附解除條件債權受分配時應提供相當擔保,無擔保者應提存其分配額。

Q · 判決還沒確定公司就破產了,我的債權還能分配嗎?

依破產法第 140 條,你的附解除條件債權(例如一審勝訴但對方上訴中的判決)可以參加破產分配,但有兩條岔路:提供相當擔保就能領到分配額;提不出擔保,分配額會被提存在法院保管,等條件結果確定才決定歸屬。完全不申報才是真正放棄權利。

白話解讀

你跟一家公司打官司,一審贏了 100 萬,公司上訴中。判決還沒確定,這家公司就破產了。你的債權算什麼?法律術語叫「附解除條件債權」,意思是「已經有效,但可能因為某個條件成就(例如上訴改判)而消滅」。一般人會以為這種未決的債權就拿不到錢,破產分配跳過你。但 140 條給了一條路:你可以參加分配,但要為了保護其他債權人提供擔保,怕你拿了錢之後條件成就(例如你輸了上訴)卻沒辦法把錢吐回來。如果你提不出擔保,你的分配額會被提存:錢還是給你算著,但放在法院手裡,等條件結果確定才決定歸誰。這個機制看起來繞,但解決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怎麼讓還沒確定的權利在破產分配裡有位置,又不會傷害其他人的利益。

法律定性

破產法第 140 條為破產財團分配的特別處理規範,針對「附解除條件債權」(已生效但可能因條件成就而消滅的債權)設計雙軌制:受分配人提供相當擔保即可受領分配額,未能提供擔保者其分配額應予提存,以兼顧該債權人之分配地位與其他債權人之受償安全。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破產法 140 條是什麼?

規範附解除條件債權在破產分配中的處理:提供擔保受領,無擔保則提存分配額。

Q2什麼是附解除條件債權?

現在有效、但可能因某條件成就(如上訴改判)而消滅的債權。

Q3附解除條件債權破產時拿得到錢嗎?

可參加分配,但要提供擔保才能受領,否則分配額被提存。

Q4提供擔保和提存差在哪?

擔保可立即拿錢但要拿出擔保物;提存則錢留法院、你不必擔保也暫拿不到。

Q5擔保可以用什麼形式?

現金、保證金、銀行保證、不動產設定,實務上連帶保證人也常被接受。

Q6附解除條件和附停止條件差在哪?

解除條件是已生效可能失效(要擔保),停止條件是未生效可能發生(要提存),效果相反。

Q7提不出擔保又不想被提存怎麼辦?

只能等條件確定後主張,但破產法第 142 條設有最終分配後的關門時間。

Q8破產管理人收到這種債權怎麼處理?

先確認能否擔保;能擔保就發放並保管擔保,不能就走提存程序。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提供擔保提存分配額
能否立即取得金錢可立即受領分配額暫不得受領,錢留法院保管
前置成本須提出相當擔保物無須提出擔保
條件成就(敗訴)後須返還受領金額,擔保物被取償提存款依條件結果歸屬,無返還壓力
適合對象急需流動性、勝訴信心高者不急用錢、勝訴有疑慮者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 德國InsO § 42(auflösend bedingte Forderungen 視同無條件債權受償,與台灣須擔保/提存之設計相異)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