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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提存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提存物以金錢、有價證券或其他動產為限。
  2. 提存物不適於提存,或有毀損滅失之虞,或提存需費過鉅者,提存所得不准許其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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