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526 條(請求及假扣押原因之釋明)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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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法院要求嚴格
II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III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IV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擔保金通常30%
參考自
https://youtu.be/j-Wbz5Smzhk
twinsmom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擔保金大概30%左右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