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526 條(請求及假扣押原因之釋明)
- 1.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 2.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 3.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 4.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 526 條規定假扣押須由債權人釋明請求與原因,釋明不足可供擔保補足;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聲請者,擔保金不得高於請求金額十分之一。
Q · 聲請假扣押的擔保金一定要三分之一嗎?
依民事訴訟法第 526 條,假扣押的請求與原因應由債權人「釋明」(只要大致可信,非證明到確信);釋明不足時可陳明願供擔保補足,法院亦得在釋明充分時仍命供擔保。三分之一是實務慣例非法定,法院有裁量空間。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第四項明定擔保金不得高於請求金額十分之一,此為法定上限。
白話解讀
離婚律師的口袋裡有一招很多人不知道: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擔保金最高只能是請求金額的十分之一。一般案件實務上的擔保金落在三分之一,對一般人來說請求 500 萬就要準備 167 萬現金,很多家暴受害者、離婚經濟弱勢方根本拿不出來,只能眼睜睜看對方脫產。第四項的 1/10 規則直接把這扇門的門票壓到 50 萬。這條的三層結構你要看懂:第一項要你用證據把『請求存在』和『假扣押原因』釋明(不是證明,只要『大致可信』的程度);第二項說釋明不足時可以用擔保金補;第三項說就算釋明夠,法院還是可以要你給擔保;第四項就是那個 1/10 的隱藏武器。這條實質決定了你能不能、要花多少錢才能啟動假扣押。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 526 條規範假扣押聲請的釋明義務與擔保金制度,採四層結構:請求及假扣押原因應釋明、釋明不足得以供擔保補足、釋明充分法院仍得命供擔保,以及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聲請時擔保金不得逾請求金額十分之一的特別上限,構成假扣押保全程序的核心門檻規範。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假扣押擔保金一定要三分之一嗎?▾
三分之一是實務慣例非法律規定,法院有裁量權,釋明越強越可能酌減。
Q2夫妻剩餘財產假扣押擔保金怎麼算?▾
第四項明定不得高於請求金額十分之一,請求 500 萬擔保上限即 50 萬。
Q3釋明和證明差在哪?▾
證明要使法官確信為真,釋明只要大致可信,保全程序採較低的釋明標準。
Q4釋明不足怎麼補救?▾
第二項允許陳明願供擔保,由擔保金補足釋明不足,法院得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Q5釋明很充分還要供擔保嗎?▾
第三項規定縱使釋明充分,法院仍得命供擔保,實務上多會命供擔保。
Q6債權人代位也能用十分之一擔保嗎?▾
不行。102 年修法限於夫或妻本人,明文排除債權人代位行使。
Q7沒繳擔保金假扣押會怎樣?▾
法院命供擔保後未於期限提存,假扣押裁定失效,債權人須重新聲請。
Q8怎麼說服法院降低擔保金?▾
主動提出對方資力雄厚與己方經濟弱勢證據,附財力證明請求酌減。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項目 | 釋明 | 證明 |
|---|---|---|
| 證明程度 | 大致可信即可(較低) | 使法官確信為真(較高) |
| 適用程序 | 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緊急程序 | 本案訴訟實體審理 |
| 釋明不足之補救 | 得陳明願供擔保補足(§526 II) | 無擔保補足機制,不足即敗訴 |
| 一般擔保金慣例 | 實務約請求金額三分之一 | 不適用 |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 法定上限十分之一(§526 IV) | 不適用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