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事訴訟法 第 525 條(聲請假扣押之程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假扣押之聲請,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二、請求及其原因事實。 三、假扣押之原因。 四、法院。
  2. 請求關於一定金額者,應記載其價額。
  3. 依假扣押之標的所在地定法院管轄者,應記載假扣押之標的及其所在地。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假扣押之聲請」,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二、請求及其原因事實。 三、假扣押之原因。 四、法院。 II 請求非關於一定金額者,應記載其價額。 III 依假扣押之標的所在地定法院管轄者,應記載假扣押之標的及其所在地。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