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刑事訴訟法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六條所規定之案件,得由一檢察官合併偵查合併起訴;如該管他檢察官有不同意者,由共同之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命令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