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刑事訴訟法 第 205 條(鑑定之必要處分)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鑑定人因鑑定之必要,得經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之許可,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請求蒐集或調取之。
  2. 鑑定人得請求訊問被告自訴人證人,並許其在場及直接發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刑事訴訟法 第205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yosbber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鑑定人可以選擇要問誰,也可要求在場直接發問,不許經法官確認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