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第 79-1 條(預告登記之原因及要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聲請保全左列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為之: 一、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 二、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 三、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
- 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 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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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聲請保全左列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為之:
預告登記
一、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
二、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
三、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
II 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債權物權化
III 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gregoryhsieh02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土地預告登記為債權物權化之制度。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