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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 151 條(創立會之權限)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創立會得修改章程或為公司不設立之決議。
  2.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修改章程準用之;第三百十六條之規定,於前項公司不設立之決議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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