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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156-1 條

  1. 1.公司得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將已發行之票面金額股全數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其於轉換前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提列之資本公積,應全數轉為資本。
  2. 2.前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3. 3.公司印製股票者,依第一項規定將已發行之票面金額股全數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時,已發行之票面金額股之每股金額,自轉換基準日起,視為無記載。
  4. 4.前項情形,公司應通知各股東於轉換基準日起六個月內換取股票。
  5. 5.前四項規定,於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不適用之。
  6. 6.公司採行無票面金額股者,不得轉換為票面金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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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156-1 條允許非公開發行公司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將票面金額股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且轉換不可逆。

Q · 公司可以把票面金額股換成無票面金額股嗎?

依公司法第 156-1 條,非公開發行公司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出席股東過半數同意,可將票面金額股全數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但有三條紅線:轉換前的資本公積須全數轉為資本、公開發行公司不適用、轉換後不得再變回票面金額股。屬於不可逆的資本結構決策。

白話解讀

2018年台灣打開了一扇門:讓公司可以從票面金額股轉換成無票面金額股。但這扇門只往一個方向開。一旦轉過去,不能轉回來。而且公開發行公司連碰都不能碰。轉換程序需要的門檻不低: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的股東會,出席股東過半數同意。轉換之前公司依第241條第1項第1款提列的資本公積(就是以前溢價發行時超過票面的那部分),必須全數轉為資本。這意味著轉換不只是換一個標籤,你的資本結構會實質改變。如果公司有印製實體股票,股票上印的「每股金額」從轉換基準日起視為無記載,但舊股票不會自動作廢,公司要通知股東在六個月內來換新票。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156-1 條為股份制度轉換之程序性規範,允許非公開發行公司透過股東會特別決議,將票面金額股全數一次性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並要求資本公積同步轉入資本。此轉換具不可逆性,且明文排除公開發行公司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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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開發行公司為什麼不能用這條?

第五項明確排除公開發行公司適用。立法理由是公開發行公司涉及眾多投資人權益,市場上的交易制度、資訊揭露規範、稅務處理都是以票面金額股為基礎設計的。貿然轉換可能造成市場混亂和投資人權益受損。

Q2資本公積為什麼要全數轉為資本?

票面金額股制度下,溢價部分列為資本公積,不算在資本裡。轉成無票面金額股後,「溢價」這個概念消失了(因為沒有票面金額可以對比),所以之前因為溢價而產生的資本公積就必須歸入資本。這是會計邏輯的必然結果。轉換後資本額增加,但公司實際的錢一毛沒變。

Q3轉換後可以再變回票面金額股嗎?

不行。第六項明文規定無票面金額股不得轉換為票面金額股。立法者的態度很明確,這是一個不可逆的架構變更,按下按鈕之前必須想清楚。

Q4公司法 156-1 條是什麼?

規範非公開發行公司將票面金額股全數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之程序、配套與不可逆性,是 2018 年修法擴大適用的核心條文。

Q5什麼是無票面金額股?

股票上不記載每股金額之股份制度,發行價由公司自行決定,無溢價問題,更貼近國際資本市場慣例。

Q6資本公積是什麼?

公司依第 241 條提列、來自溢價發行等資本性收入累積之會計科目,本條要求轉換時全數轉為資本。

Q7什麼叫股東會特別決議?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形式,公司法重大事項適用。

Q8公司法 156-1 怎麼決議?

董事會提案 → 30 日前發召集通知 → 股東會三分之二出席 → 過半同意 → 經濟部變更登記 → 通知股東換票。

Q9資本公積要怎麼計算轉換?

依第 241 條第 1 項第 1 款提列之資本公積(主要是溢價發行累積部分),轉換基準日當天全數列入資本科目。

Q10轉換後股東要怎麼換股票?

公司有印製實體股票時,發出書面通知股東於轉換基準日起六個月內到公司換取新股票,舊股票每股金額視為無記載。

Q11怎麼判斷公司適不適合轉換?

看三件事:是否非公發公司、資本公積規模是否合理可吸納、未來是否需要員工激勵或國際募資彈性。

Q12票面金額股 vs 無票面金額股差在哪?

票面有固定面額且發行價限制;無票面無面額、發行價自由、無溢價概念、員工激勵設計更彈性,但僅非公發公司可採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票面金額股無票面金額股
股票金額記載每股有明確面額(常見十元、二十元)股票上不記載每股金額
發行價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公發公司例外)由董事會自行決定,更具彈性
溢價處理超過票面部分列為資本公積無溢價概念,全額入資本
員工激勵設計員工認股權憑證定價較受限定價彈性大,更貼近國際慣例
公開發行適用公發、非公發皆可僅非公開發行公司可採行
可逆性可轉為無票面金額股(156-1)不得轉回票面金額股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社法 第 199 条以下(募集株式の発行、2005 年改正以降全面採用無額面株式制度)
🇰🇷 韓國상법 제 329 조(주식의 액면・무액면 선택)
🇨🇳 中國公司法 第 126 條(股份發行價格,採票面金額制,無對應轉換條文)
🇩🇪 德國AktG § 8(Nennbetragsaktien und Stückaktien,並列制度允許)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L228-8(actions sans valeur nominale,純無票面)
🇺🇸 美國Delaware DGCL § 151 / MBCA § 6.21(多數州允許 no-par value 與 par value 並存且互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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