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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eagleowl
2 months ago
檢警調單位
206IV準用-董事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1️⃣自身利害關係」(可能範圍過廣)&「2️⃣⚠️⚠️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可以算入出席數
*
自身利害關係?
🥣實務103台上2719:
具體、直接權利義務關係
🔵陳俊宏師:
上開實務對於自身利害關係認定過窄

rroupp
3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206、180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