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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ouyang
2 years ago
專業證照
△其他職員係指監察權行使所及之人
按公司法第222條規定:「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旨在期望監察人能以超然立場行使職權,而不得兼任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等職務,以杜流弊。本條所稱之其他職員,係指除公司董事、經理人外,其他為公司服勞務之人,而該項勞務須為監察權行使所及者始屬之(本部78年4月19日商字第011339號函參照),本案公司之「總務」或「顧問」人員可否由股東會選任為監察人,請依上開說明辦理。
(經濟部93年7月20日商字第09302111940號 )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期能以超然立場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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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職員?
🛕經濟部78年4月19日商字第011339號函:
其他職員,係指除公司董事、經理人外,其他為公司服勞務之人,而該項勞務須為「監察權行使所及」者始屬之
freejason
2 years ago
司法特考
董事未規定得否兼任本公司經理人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