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227 條(監察人之準用)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一百九十六條至第二百條、第二百零八條之一、第二百十四條及第二百十五條之規定,於監察人準用之。但第二百十四條對監察人之請求,應向董事會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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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第196條至第200條」、「第208條之1」、「第214條及第215條」之規定,➡️於「🥷監察人」準用之。但第214條對監察人之請求,應向董事會為之。
196
I 「董事之報酬」,未經「章程」訂明者,應由「股東會」議定,不得❌事後追認。
II 第29條第2項之規定,對董事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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