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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公司法 第 241 條

  1. 1.公司無虧損者,得依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股東會決議之方法,將法定盈餘公積及下列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 一、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 二、受領贈與之所得。
  2. 2.前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3. 3.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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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241 條建立公積分配三重限制:無虧損為前提、僅股票溢價與受贈所得兩類資本公積可動、法定盈餘公積保留實收資本 25% 底線。

Q · 公司公積可以分給股東嗎?

依公司法第 241 條,公司必須帳面無累積虧損,才能將法定盈餘公積及兩類資本公積(股票溢價、受贈所得)按持股比例分給股東。其中法定盈餘公積須保留實收資本額 25% 為底線,僅超過部分可動。決議程序準用第 240 條的股東會特別決議。

白話解讀

公司帳上的法定盈餘公積和資本公積,平常被第239條鎖住只能填虧損。但241條開了一道門:只要公司沒有虧損,就可以把這兩筆錢的一部分拿出來,按持股比例發新股或直接給現金。不過這道門上掛了三把鎖。第一把:只有兩種資本公積可以動,股票溢價(用高於面額的價格發行股票所收的差額)和受贈所得,其他類型的資本公積碰都不能碰。第二把:法定盈餘公積只能動「超過實收資本額25%」的部分。例如公司實收資本1億元,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到4,000萬,你只能動4,000萬減去2,500萬等於1,500萬。第三把:程序上要走第240條的股東會特別決議,門檻跟配股一模一樣。這條在實務上的重要性遠超過它看起來的篇幅。很多存活多年的公司帳上累積了大量公積,241條是股東能把這些「被鎖住的錢」合法拿回一部分的唯一管道。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241 條為公積分配條款,建立公積轉增資與現金返還的法源與三重限制:以無虧損為前提、限定可動用之資本公積類型(股票溢價、受贈所得)、法定盈餘公積保留實收資本 25% 為底線,是股東從累積公積取回資本的唯一合法管道。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實收資本額(新台幣元)累積虧損(若無填 0)法定盈餘公積(元)股票溢價資本公積(元)受贈所得資本公積(元)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 241 條是什麼?

規範公積轉增資與現金返還的法源,建立三重限制:無虧損、特定資本公積、25% 底線。

Q2資本公積配現金跟現金股利差在哪?

資本公積配發屬資本返還免課所得稅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現金股利屬營利所得最高 40% 稅率。

Q3法定盈餘公積 25% 門檻怎麼算?

實收資本額 × 25% 為底線,僅超過底線之部分可分配,不是上限是下限。

Q4哪些資本公積不能配發?

資產重估增值、合併溢價、庫藏股交易溢價等都不能動,僅限股票溢價與受贈所得兩類。

Q5公司怎麼決定公積分配?

依準用第 240 條走股東會特別決議:出席代表已發行股份過半 + 出席權數 2/3 同意。

Q6公司虧損時還能配公積嗎?

不能。需先用盈餘公積依第 239 條填補虧損後帳面無虧損才能依 241 條配發。

Q7股東怎麼提議公積分配?

持股 1% 以上股東得依第 172-1 條書面提案,於股東會 60 天前提出。

Q8股東會決議瑕疵怎麼救濟?

程序瑕疵走撤銷之訴 30 日內提起;內容違法走無效確認之訴無時效限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legal_reserve_distributioncapital_premium_distributioncash_dividend_from_earnings
適用前提法定盈餘公積:無虧損 + 超過實收資本 25% 部分股票溢價資本公積:無虧損即可盈餘分配:當期或累積有盈餘
稅務待遇視為盈餘分配,課所得稅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屬資本返還,沖減取得成本免課所得稅營利所得最高 40% 稅率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股東決議門檻準用 240 條特別決議準用 240 條特別決議240 條特別決議或章程授權董事會
對淨值影響減少法定盈餘公積減少資本公積減少未分配盈餘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社法第 448 條(資本準備金及び利益準備金の額の減少)、第 450 條(資本金の額の減少)、第 451 條(準備金の額の減少)
🇰🇷 韓國상법 제459조(자본준비금)、제461조의2(준비금의 자본금 전입)
🇨🇳 中國公司法第 168 條(公積金的來源與用途)、第 169 條(公積金轉增資本限制)
🇩🇪 德國AktG § 150(gesetzliche Rücklage)、§ 207(Kapitalerhöhung aus Gesellschaftsmitteln)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L.232-11(réserve légale)、L.232-12(distribution)
🇺🇸 美國Model Business Corporation Act § 6.40(distributions to shareholders)、Delaware GCL § 170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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