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264 條(議事錄之作成與執行)

前條債權人會議之決議,應製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經申報公司所在地之法院認可並公告後,對全體公司債債權人發生效力,由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執行之。但債權人會議另有指定者,從其指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264 條規定,公司債債權人會議決議須製成議事錄、主席簽名,並經法院認可並公告後,才對全體債權人生效,由受託人執行。

Q · 債權人會議投票通過的決議,是不是馬上就生效?

依公司法第 264 條,公司債債權人會議的決議必須製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再申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認可並公告後,才對全體公司債債權人發生效力。在法院認可之前,決議只是與會者的共識,不具拘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效力。認可後由受託人負責執行,但會議另有指定執行人者從其指定。

白話解讀

一群人投票做出的決定,要拘束一群沒來投票的人,這在法律上是例外中的例外。公司債債權人會議做到的就是這件事,但它必須通過一道關卡:法院認可。會議決議通過後,主席簽名製成議事錄,然後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申報。法院不是走個形式蓋個章,它要實質審查:程序有沒有合法?決議方法有沒有問題?內容有沒有顯失公正或違反債權人一般利益?(第265條列了四種法院不予認可的情形。)審查通過並公告後,決議對全體同次公司債債權人發生效力,不管你有沒有出席、贊不贊成。執行由受託人負責,但會議也可以另外指定其他人來執行。法院認可這一道關卡的存在,是整個制度的安全閥:防止出席的多數人犧牲缺席的少數人。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264 條為公司債債權人會議決議的生效要件規範:債權人會議決議須製成議事錄並由主席簽名,經申報公司所在地法院認可並公告後,方對全體公司債債權人發生效力,並由受託人或會議指定之人執行,構成多數決拘束全體債權人前的法院監督機制。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債債權人會議決議要法院認可才生效嗎?

是。依公司法第 264 條,決議須經公司所在地法院認可並公告後才對全體債權人生效。

Q2法院認可前決議有效嗎?

尚未生效。認可前僅為與會者共識,不拘束未出席或反對的債權人。

Q3誰負責執行債權人會議決議?

原則由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執行,但會議另有指定者從其指定。

Q4議事錄要誰簽名?

由債權人會議主席簽名後申報法院認可。

Q5缺席的債權人也要受決議拘束嗎?

是。經法院認可並公告後,決議對全體同次公司債債權人發生效力,不以個人是否出席或知悉為條件。

Q6法院不認可決議會怎樣?

決議不生效,回到決議前狀態,債權人會議可修正議案後重新表決並再次送請認可(不認可事由見公司法第 265 條)。

Q7受託人不去送法院認可怎麼辦?

債權人會議可決議另行指定送件及執行人;受託人怠於執行職務亦可能負違反受託義務之責。

Q8反對決議的債權人何時提出異議最有效?

在法院認可程序中以利害關係人身分陳述異議,認可前的時機最關鍵。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court_approvedcourt_rejected
決議效力對全體同次公司債債權人發生效力不生效,回到決議前狀態
後續處理由受託人或指定人執行可修正議案後重新召集表決、再次聲請認可
對缺席/反對者一律受拘束,不問是否知悉不受拘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 日本会社法第732条・第734条(社債権者集会の決議の認可の申立て・認可による効力発生)
🇰🇷 韓國상법 제496조·제498조(사채권자집회 결의의 인가청구·인가에 의한 효력)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