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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 42 條(內部關係)

公司之內部關係,除法律有規定者外,得以章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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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42 條確立無限公司內部關係章程自治原則,股東得以章程約定法律未強制規定事項。

Q · 無限公司股東可以自己約定內部規則嗎?

依公司法第 42 條,無限公司內部關係除強制規定外,全部交由章程自治。利潤分配比例、業務執行權分工、競業範圍、退股條件等都可以在章程中客製化約定。但前提是章程訂立與修改需全體股東同意(第 40、47 條),且不得排除對外連帶無限責任(第 60 條)等強制規定。

白話解讀

只有十四個字,卻是無限公司股東之間最大的一張空白支票。這條的意思翻成白話就是:只要法律沒有強制規定的部分,你們股東之間想怎麼玩就怎麼玩,全部寫進章程就算數。利潤要七三分而不是照出資比例?可以。某個股東只出技術不出錢但拿最多分紅?可以。規定某個股東不能去隔壁開同類型的公司?可以。這條把無限公司的內部關係從「法律說了算」變成「你們自己說了算」。但這張空白支票有一個致命前提:章程是全體股東同意才能訂立的(第40條),也是全體同意才能修改的(第54條)。意思是,任何一個股東不點頭,規則就改不了。這既是保護,也是枷鎖。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42 條為無限公司內部關係之自治原則條款,確立股東得以章程約定法律非強制規定之事項,包括出資方式、利潤分配、業務執行、競業範圍等內部治理結構,但不影響股東對公司債權人之連帶無限責任等強制規範。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第 42 條是什麼?

建立無限公司內部關係章程自治原則,股東得自行約定法律未強制規定之事項。

Q2章程自治可以排除哪些法律規定?

可排除任意規定(如利潤分配比例、業務執行分工),不可排除強制規定(如對外連帶責任)。

Q3無限公司章程怎麼訂立?

依第 40 條,章程須由全體股東同意訂立並簽名或蓋章,向主管機關登記。

Q4章程修改要多少股東同意?

依第 47 條,章程變更須全體股東同意,任何一位股東不點頭就改不了。

Q5章程沒寫的事項怎麼處理?

回歸公司法預設規定,例如利潤分配回到出資比例(第 63 條配套)。

Q6無限公司 vs 有限公司章程自治差在哪?

無限公司自治空間大(內部關係幾乎全部可約定),有限公司受公司法強制規定較多。

Q7章程自治對股東責任有影響嗎?

無影響對外責任。第 60 條連帶無限責任是強制規定,章程不能排除。

Q8章程約定 vs 股東會決議哪個優先?

章程效力較高且須全體同意修改;股東會決議是日常經營層次,須符合章程。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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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無限公司(章程自治)",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 "利潤分配比例", "章程可任意約定", "原則照出資比例", "原則照持股比例" ], [ "業務執行權", "章程可排除特定股東", "董事執行", "董事會執行" ], [ "章程變更門檻", "全體股東同意",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過半同意" ], [ "對外責任", "連帶無限責任(不可排除)", "出資額為限", "股款為限" ], [ "競業禁止彈性", "章程可客製範圍", "法定董事競業禁止", "法定董事競業禁止"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社法第 575 条以下(持分会社の定款自治)
🇰🇷 韓國상법 제179조-제180조(합명회사 정관)
🇨🇳 中國合夥企業法第 18-19 條(合夥協議自治)
🇩🇪 德國HGB § 109(OHG 內部關係 - Vertragsautonomie)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L221-6(SNC 章程約定)
🇺🇸 美國Uniform Partnership Act (RUPA) § 105(partnership agreement aut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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