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公司法42內部關係

快速跳轉

公司之內部關係,除法律有規定者外,得以章程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42 條確立無限公司內部關係章程自治原則,股東得以章程約定法律未強制規定事項。

Q · 無限公司股東可以自己約定內部規則嗎?

可以,章程約定優先於法律預設值

依公司法第 42 條,無限公司內部關係除強制規定外,全部交由章程自治。利潤分配比例、業務執行權分工、競業範圍、退股條件等都可以在章程中客製化約定。但前提是章程訂立與修改需全體股東同意(第 40、47 條),且不得排除對外連帶無限責任(第 60 條)等強制規定。

白話解讀

只有十四個字,卻是無限公司股東之間最大的一張空白支票。這條的意思翻成白話就是:只要法律沒有強制規定的部分,你們股東之間想怎麼玩就怎麼玩,全部寫進章程就算數。利潤要七三分而不是照出資比例?可以。某個股東只出技術不出錢但拿最多分紅?可以。規定某個股東不能去隔壁開同類型的公司?可以。這條把無限公司的內部關係從「法律說了算」變成「你們自己說了算」。但這張空白支票有一個致命前提:章程是全體股東同意才能訂立的(第40條),也是全體同意才能修改的(第54條)。意思是,任何一個股東不點頭,規則就改不了。這既是保護,也是枷鎖。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42 條為無限公司內部關係之自治原則條款,確立股東得以章程約定法律非強制規定之事項,包括出資方式、利潤分配、業務執行、競業範圍等內部治理結構,但不影響股東對公司債權人之連帶無限責任等強制規範。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章程可以規定某個股東不能參與決策嗎?

可以,但要小心。依第 45 條,原則上每個股東都有執行業務的權利,但同條但書允許章程另訂。所以你可以在章程中指定特定股東執行業務、排除其他人。但被排除的股東仍有監察權(第 48 條),不能連看帳的權利都拿掉。內行人提示:排除某股東的業務執行權和排除他的知情權是兩回事,後者法律不允許,就算寫進章程也無效。

Q2章程約定的內容跟股東私下的口頭協議衝突,以哪個為準?

對內而言,如果能證明口頭協議確實存在且全體股東同意,它在股東之間是有效的。但對外(對債權人、對法院),以登記的章程為準。內行人提示:實務上口頭協議的舉證難度極高,建議所有重要約定都修入章程。如果有些敏感條款不想登記公示,至少也要簽一份書面的股東協議書,比口頭約定的證據力強太多。

Q3公司法第 42 條是什麼?

建立無限公司內部關係章程自治原則,是無限公司治理結構的總開關,幾乎所有內部爭議都會回溯到這條與章程記載。

Q4章程自治的法律基礎是什麼?

源自私法自治原則,公司法第 42 條明文「除法律有規定者外,得以章程定之」,給予股東最大彈性設計內部治理。

Q5什麼叫無限公司內部關係?

指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包括利潤分配、業務執行、競業限制、退股等。對應「對外關係」是公司與第三人債權人關係。

Q6章程自治 vs 強制規定差在哪?

任意規定可由章程排除(如利潤分配比例、執行業務權),強制規定不可排除(如對外連帶責任、股東監察權)。

Q7無限公司章程怎麼設計才有保障?

盤點公司法預設規定 → 標記想客製事項 → 與全體股東談判 → 寫進具體章程條文 → 向經濟部商業司登記。

Q8章程修改要怎麼做?

依第 47 條須全體股東同意,召開股東會議達成共識 → 製作章程修正版 → 全體股東簽名蓋章 → 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Q9章程訂立要多少費用?

本身無強制律師費,但建議委請律師起草條款(行情 5-20 萬視複雜度),加上設立登記規費約 1,000 元。

Q10怎麼證明股東間有特殊約定?

首選登記章程,次選書面股東協議書,最次口頭協議。實務上口頭協議舉證難度極高,建議白紙黑字。

Q11無限公司章程 vs 有限公司章程自治空間差在哪?

無限公司自治空間極大(內部關係幾乎全可約定),有限公司受公司法強制規定較多(如表決權、董事制度)。

Q12公司法 42 條 vs 民法合夥契約差在哪?

兩者都採私法自治,但無限公司有公示性(章程登記對第三人有效),民法合夥僅契約當事人間有效。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会社法第 575 条以下(持分会社の定款自治)
韓國상법 제179조-제180조(합명회사 정관)
中國合夥企業法第 18-19 條(合夥協議自治)
德國HGB § 109(OHG 內部關係 - Vertragsautonomie)
法國Code de commerce L221-6(SNC 章程約定)
美國Uniform Partnership Act (RUPA) § 105(partnership agreement autonomy)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3

(0181207 制定)

股東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經其他股東全體之同意,議決除名。但非通知後,不得對抗該股東。   一、應出之資本不能照繳,或屢催不繳者。   二、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者。   三、有不正當行為,妨害公司之利益者。   四、不盡重要之義務者。

(0350323 全文修正)

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得隨時向執行業務之股東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

(0550705 全文修正)

公司之內部關係,除法律有規定者外,得以章程定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181207 制定)

股東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經其他股東全體之同意,議決除名。但非通知後,不得對抗該股東。   一、應出之資本不能照繳,或屢催不繳者。   二、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者。   三、有不正當行為,妨害公司之利益者。   四、不盡重要之義務者。

(0350323 全文修正)

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得隨時向執行業務之股東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

(0550705 全文修正)

公司之內部關係,除法律有規定者外,得以章程定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司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司法第 42 條規定:「公司之內部關係,除法律有規定者外,得以章程定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司法第 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公司法第 4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55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