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 第 93-5 條
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四條之一、第六十三條之三、第六十三條之五、第六十五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八條之一或有第七十八條之三情形者,主管機關得沒入行為人使用之設施或機具,並得公告拍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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