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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 108 年智慧財產法考古題

民國 108 年(2019)司法官「智慧財產法」考試題目,共 3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3 題申論題

甲主張A 公司所註冊指定使用於「中藥品」商品之文字商標「康O」(創 意性商標,先天識別性甚強),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已滿3 年,違反商標 法第63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應予廢止註冊。商標權人A 公司乃提出 下列3 年內使用之證據,以證明有商標之使用。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 題: A 公司提出賣給藥局的估價單記載之中藥品名上有「康O」二字者, 均加註"康O"記號,並有補強證據送貨收據、統一發票等證明確有銷 貨之事實;甲則抗辯稱:估價單屬私文書,為購買憑證之收據性質, 屬於交易之內部文書,並無向藥局行銷商品之行為。請說明何者有理 由?(15 分) A 公司因指定商品「中藥品」之銷量不佳,乃在作為贈品之環保袋上 加附系爭商標,令消費者得以認識其欲促銷之中藥商品,主張有使用 系爭商標。甲則抗辯因該贈品並非中藥品,故非屬商標之使用。請說 明何者有理由?(10 分) A 公司在他人所有商標之中藥品(如O 牛運功散等中藥商品)外包 裝上除原藥品商標外,再於明顯地方以油印附加系爭商標於上,而 販售之,主張有以系爭商標販賣中藥品。甲則抗辯A 之行為係提供 藥品零售服務,而非系爭商標指定商品之使用。請說明何者有理由? (15 分)
甲建置部落格,分享其心情故事,於「關於我」的欄位中,甲表明「本 部落格內所有文章、照片,均為本人創作,著作權所有,請勿隨意下載 重製」,並記載自己的email 信箱,任何人均得免費自由瀏覽其部落格, 亦可留言。 甲於民國104 年元旦假期前往澎湖旅遊,拍攝一系列照片,將之張貼於 自己的部落格內。 30670 之後,某大學學生乙為撰寫關於澎湖漁民捕魚活動歷史的學期報告,遂 將甲的部落格內其中1 張雙心石滬的X 照片下載,置於報告內,其報告 全文共5 萬字、照片共有30 張(含甲的雙心石滬X 照片1 張),其後乙 取得A+的高分。 嗣甲發現乙的學期報告及其內雙心石滬照片,即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民 事訴訟,主張乙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乙則抗辯該照片不符合著作保護要 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試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甲就其雙心石滬的X 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10 分) 如X 照片享有著作權,乙應如何抗辯,始免於侵害著作權之法律責 任?(20 分)
甲為A 光學鏡頭製造公司(下稱A 公司)的行銷單位業務員。與A 公 司訂立僱傭契約,其中有條款關於研發成果歸屬,約定甲於A 公司任職 期間之所有發明,均自動歸屬於A 公司,甲不得有異議。由於甲於任職 A 公司前,具有光學科技研究的博士學位與研究經驗,鑑於市場對智慧 型手機之防震數位鏡頭的需求頗殷,遂自行研發X 型防震數位鏡頭之生 產技術。研發期間,甲曾利用或參考A 公司的資料庫與現存光學鏡頭製 造技術,並常就光學技術的技術問題諮詢A 公司之研發部門。甲完成X 型防震數位鏡頭之生產技術後,並未通知A 公司,竟自行向經濟部智慧 財產局申請發明專利,三年後獲授予專利之審定並公告。後因甲有資金 之需要,將X 型防震數位鏡頭之方法專利權讓與於乙,並業已向經濟部 智慧財產局完成專利權之讓與登記。乙取得該專利後,大量生產X 型防 震數位鏡頭,於市場上銷售。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該發明之專利權歸屬於何者?設若A 公司得知乙產銷X 型防震數位 鏡頭之情事,欲以甲非X 型防震數位鏡頭相關方法專利案之發明專利 申請權人,舉發該方法專利,並依專利法第35 條規定請求救濟,其 是否有理由?(20 分) A 公司未經乙之同意,亦於市場產銷X 型防震數位鏡頭。乙得否對A 公司主張專利權侵害而請求損害賠償?(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