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主張A 公司所註冊指定使用於「中藥品」商品之文字商標「康O」(創
意性商標,先天識別性甚強),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已滿3 年,違反商標
法第63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應予廢止註冊。商標權人A 公司乃提出
下列3 年內使用之證據,以證明有商標之使用。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
題:
A 公司提出賣給藥局的估價單記載之中藥品名上有「康O」二字者,
均加註"康O"記號,並有補強證據送貨收據、統一發票等證明確有銷
貨之事實;甲則抗辯稱:估價單屬私文書,為購買憑證之收據性質,
屬於交易之內部文書,並無向藥局行銷商品之行為。請說明何者有理
由?(15 分)
A 公司因指定商品「中藥品」之銷量不佳,乃在作為贈品之環保袋上
加附系爭商標,令消費者得以認識其欲促銷之中藥商品,主張有使用
系爭商標。甲則抗辯因該贈品並非中藥品,故非屬商標之使用。請說
明何者有理由?(10 分)
A 公司在他人所有商標之中藥品(如O 牛運功散等中藥商品)外包
裝上除原藥品商標外,再於明顯地方以油印附加系爭商標於上,而
販售之,主張有以系爭商標販賣中藥品。甲則抗辯A 之行為係提供
藥品零售服務,而非系爭商標指定商品之使用。請說明何者有理由?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