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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4年度裁字第00817號行政裁定預覽 ↗
(二)裁定歪言曲稱「不及執行名義」,依法無據,故本件絕無濫權駁回之理,耑此再度強制執行,請求依法辦理執行如聲明及主張。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44號民事判決預覽 ↗
年度訴字第344號原告潘爾超被告邱垂源之繼承人上列原告與被告「邱垂源之繼承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2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得持本裁定至該管機關辦理,耑此教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886號民事判決預覽 ↗
,今提起上訴又有未一併繳納裁判費之情形,按「因財產權而起訴或向第二審法院上訴,應依法繳納裁判費,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此觀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第77條之16規定甚明,上訴人允宜注意,耑此教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度重訴字第五一○號民事判決預覽 ↗
茲以本人不願繼續持有,且前開要求贖回日期業已屆滿,爰請台端至遲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前依承諾書條件贖回,耑此通告如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178號民事判決預覽 ↗
是原告仍應儘速依法繳納裁判費,耑此教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家繼訴字第84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關於兩造之應繼分比例,本院已於第一次庭期(同年1月7日)當庭闡明,原告應一併補正,耑此提醒。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三年度上易字第二三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右當事人間因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並於本院追加聲明;⑴凡本件程序筆錄皆應使當事人閱卷行使權利始成效公文書為判決之基礎,否則應以生產「垃圾」不得為判決之基礎,耑此聲明割分司法不得反梟職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抗字第32號民事裁定預覽 ↗
四、至抗告人所陳其與相對人之兄隋風雲有何不動產交易或票據關係云云,縱然屬實,亦非非訟事件程序所得探究,應由抗告人另循訴訟途徑解決,耑此敘明。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監宣字第582號民事判決預覽 ↗
末按監護人即聲請人對於相對人之財產,應會同蘇秋豪於2個月內開具財產清冊並陳報法院,監護人於財產清冊開具完成並陳報法院前,對於相對人之財產,僅得為管理上必要之行為,耑此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監宣字第797號民事判決預覽 ↗
監護人對於受監護宣告之人財產,應依規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於2個月內開具財產清冊,並陳報法院(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099條),耑此教示。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重上字第三七五號民事判決預覽 ↗
茲以本人不願繼續持有,且前開要求贖回日期業已屆滿,爰請台端至遲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前依承諾書條件贖回,耑此通知如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抗字第57號民事裁定預覽 ↗
至抗告人所陳抗告人另行積欠銀行貸款亟需拍賣債務人抵押物以清償債務、有家人需要扶養云云,縱然屬實,亦不能排除聲請要件的適用,非訟法院仍有依法裁判的義務,應由抗告人另循其他社會安全機制解決,耑此敘明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280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又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外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得易服社會勞動,被告如欲於本案裁判確定後易服社會勞動,自得依法向指揮執行之檢察官聲請之,耑此教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抗字第179號民事裁定預覽 ↗
故抗告意旨所抗辯之事由,縱然屬實,既非非訟程序得探究,應由抗告人另循訴訟途徑解決,若涉及犯罪嫌疑亦應依法另行處理,耑此敘明。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550號民事判決預覽 ↗
四、至聲請人倘仍欲聲請除權判決,自得重新聲請公示催告,並遵守公示催告裁定所定之登載期間登報,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後3月內,再聲請除權判決,耑此教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1981號刑事判決預覽 ↗
如被告未履行前揭條件及負擔,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則依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得撤銷其緩刑宣告,耑此敘明。
柳營簡易庭民事判決預覽 ↗
耑此至95年12月底共欠款316,930元整。3.96年3月底共欠金額121,200元整。總計被告積欠本人批報費438,130元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家非調字第1035號民事判決預覽 ↗
民法第1099條第1項及第1099條之1定有明文,耑此教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2275號刑事判決預覽 ↗
倘被告未履行前揭條件及負擔,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則依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得撤銷其緩刑宣告,耑此敘明。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度竹簡字第992號刑事判決預覽 ↗
若被告未能遵守此一緩刑所附之條件,情節重大者,法院得依法撤銷緩刑之宣告,耑此教示。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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