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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三25執行業務者提供膳食或按月發放伙食代金課稅釋疑
有關申請新建之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7條之6檢討設置之法定無障礙停車位,得否適用建築法第102條之1繳納代金規定疑義1案,復請查照。
有關貴局函詢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檢討須增設之無障礙停車位,可否以繳納代金方式代替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有關貴府函詢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第7點第3款自願捐獻代金部分,得否以毗鄰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折算抵付乙案
研商「協助廠商(企業)解決繳納原住民就業代金相關問題與籌組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紀錄。
三96營利事業依法繳納之代金及差額補助費可列為其他損費
溢繳之原住民就業代金可逕行抵繳其他月份應繳之原住民就業代金
有關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應僱用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其繳納代金之查核事項,請依說明辦理。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得標廠商僱用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其繳納代金查核事項,回歸由各收繳代金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查核及催繳,包括於九十二年二月七日前簽訂之契約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應僱用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其繳納代金之查核事項,自即日起回歸由各收繳代金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查核得標廠商之僱用情況及催繳。
本會自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起委託臺灣銀行收繳原住民僱用代金並摯發收據。
修正得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繳納代金之方式
關於「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災後重建工程得標廠商未依規定僱用災區居民,於履約期間,應定期向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代金一案,其繳納代金方式。
關於台中市中港路○○大樓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住宅區為商業區開發方式建築物用途變更之繳納代金及停車位數計算標準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代金繳納,係以「履約期間」應行僱用為計算基準,尚非以「標案」為計算單位
請查明廠商是否確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將原應繳納原住民僱用人數不足之代金,繳納至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設於台灣銀行之代金專戶
未僱足身心障礙人士及原住民人數之廠商,應分向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及原住民代金專戶繳納應繳之代金,其有依規定應繳納原住民僱用人數不足之代金證明者,不得以繳納身心障礙者差額補助費收據代之
國外採購案有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應繳納代金者,其繳納代金證明查核時間
得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繳納代金之方式
五23公教軍警原支領房租津貼實物配給及代金已併銷完畢後相關免稅適用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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