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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三20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視為非自有房屋之情形
保險法第 107 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 109 年 6 月 10 日以華總一經字第 10900064801 號令公布(修正條文如附件),並於 109 年 6 月12 日生效。依新法規定,人壽保險被保險人於未滿 15 歲前身故,其死亡給付以喪葬費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現行為新臺幣 61.5 萬元)為限,並依同法第 135 條規定於傷害保險準用之,請惠予轉知相關單位上揭保險法修正事宜,俾後續辦理保險採購招標案件依據新法規定辦理。請查照。
三18納稅義務人列報受監護人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或
二40個人或營利事業對行政法人之捐贈得列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額或營利事業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
三17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孫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規定
二70購買身心障礙嬰幼兒特製推車支出列報醫藥費列舉扣除額規定
二69身心障礙者輔具支出列報醫藥費列舉扣除額規定
三13補充核釋申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應檢附文件
一24列報減除納稅義務人配偶與前夫(妻)或婚前與他人所生子女之免稅額及扣除額相關規定
二39個人或營利事業對於機關團體依法設立賑災專戶之捐贈得以匯款收據列報捐贈扣除額或費用
二38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縣市政府社會救助金專戶指定捐贈公益社團或財團組織其列舉扣除額或列為費用或損失之認定釋疑
經判決確定應追認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時配偶已死亡應補申報遺產稅並依法起算核課期間
二34個人以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捐贈其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之計算
二33個人以骨灰存放設施捐贈其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之計算
候選人申報競選經費列舉扣除額應檢附之文件
1因執行政府之對外援助業務於境外居留准比照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計算遺產稅扣除額
申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遺產之農業用地已設定永佃權予繼承人以外之人自不適用繼承經營農業用地扣除額之規定
三6適用儲蓄特別扣除額中所稱金融機構之範疇
二3同時罹難無法確認其為同時死亡者得依納稅人主張死亡之順序計算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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