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政命令)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令(行政命令)
-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1則令釋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1則令釋
-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9月27日金管證六字第0940004295號令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9月27日金管證六字第0940004295號令
- 交通部航港局 114.09.10. 航舶字第1141711131號令
訂定「國輪申請短期豁免指南通告」,自即日生效
-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之令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之令
- 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規定之解釋令
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規定之解釋令
-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五項但書規定之解釋令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五項但書規定之解釋令
- 有關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2條第1項規定之令
有關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2條第1項規定之令
- 有關證券商設置標準第23條、第23條之1第1項、第39條、第41條之1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8條之1、第51條、第52條規定之令
有關證券商設置標準第23條、第23條之1第1項、第39條、第41條之1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8條之1、第51條、第52條規定之令
- 有關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款規定之令
有關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款規定之令
- 有關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7條之2第1項規定之令
有關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7條之2第1項規定之令
- 金融控股公司於金融機構發行之可轉債持有人行使轉換權規定
金融控股公司於金融機構發行之可轉債持有人行使轉換權規定
-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8月23日金管銀(一)字第0948011071號令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8月23日金管銀(一)字第0948011071號令
- 有關「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8條規定之令
有關「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8條規定之令
-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七月十二日金管銀(三)字第O九四三OOO二三四號令及九十四年九月十三日金管銀(三)字第O九四三OO一O七二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七月十二日金管銀(三)字第O九四三OOO二三四號令及九十四年九月十三日金管銀(三)字第O九四三OO一O七二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 本國銀行資本適足性與風險管理相關資訊應揭露事項
本國銀行資本適足性與風險管理相關資訊應揭露事項
-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95年4月14日金管證三字第0950001845號令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95年4月14日金管證三字第0950001845號令
- 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9條之1第1項、第31條之1規定之令
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9條之1第1項、第31條之1規定之令
-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0月5日金管證六字第0940004351號令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0月5日金管證六字第0940004351號令
- 創新型保險商品與服務審查作業要點
-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項之解釋令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項之解釋令
- 核釋暫繳稅額計算不含房地交易分開計稅之應納稅額
核釋暫繳稅額計算不含房地交易分開計稅之應納稅額
- 臺灣壽險業第七回經驗生命表
臺灣壽險業第七回經驗生命表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補助作業要點
- 信託投資公司申請改制為信託業審核要點
- 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8條第2項規定之令
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8條第2項規定之令
- 交通部航港局 114.07.24. 航舶字第1141710893號令
訂定「載運危險品船舶緊急應變程序(EmS)及醫療急救指南修訂版(MFA G)通告」,自即日生效
-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19日金管證稽字第0940005921號令及95年5月30日金管證稽字第0950002541號令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19日金管證稽字第0940005921號令及95年5月30日金管證稽字第0950002541號令
- 廢止本會112年10月6日金管證券字第1120384438號令
廢止本會112年10月6日金管證券字第1120384438號令
- 營業人進口貨物經海關代徵營業稅因不可歸責原因影響其溢付稅額可核實退還
營業人進口貨物經海關代徵營業稅因不可歸責原因影響其溢付稅額可核實退還
- 有關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37條第1項所稱證券商依法令開設存放客戶款項之專戶之令
有關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37條第1項所稱證券商依法令開設存放客戶款項之專戶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