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廢/停 代處理業從事廢棄物清理或廢水處理,均應分別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及「事業廢水代處理業與事業廢水委託處理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許可
- 都市計畫法第83條有排除78年12月29日修正公布土地法第219條之適用
都市計畫法第83條有排除78年12月29日修正公布土地法第219條之適用
- 土地法第25條中所稱「超過10年」,不包括「10年」之本數在內
土地法第25條中所稱「超過10年」,不包括「10年」之本數在內
- 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作多目標使用,應於徵收土地計畫書內載明准許使用之項目,徵收後僅能依原核准計畫所列之興辦事業使用,不宜再增列使用項目
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作多目標使用,應於徵收土地計畫書內載明准許使用之項目,徵收後僅能依原核准計畫所列之興辦事業使用,不宜再增列使用項目
- 依土地法徵收之商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219條之拘束
依土地法徵收之商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219條之拘束
- 登記為「福德祠」或「福德正神」之土地,如無登記管理人或原管理人死亡無法選任時,其被徵收應受領補償費之處理
登記為「福德祠」或「福德正神」之土地,如無登記管理人或原管理人死亡無法選任時,其被徵收應受領補償費之處理
- 日據時期之株式會社,光復後經法院准予備查之清算人有無權限代領土地補償費,應從實體上審認,遇有爭執,宜循行政訟爭程序解決
日據時期之株式會社,光復後經法院准予備查之清算人有無權限代領土地補償費,應從實體上審認,遇有爭執,宜循行政訟爭程序解決
- 徵收土地範圍內耕地灌溉之無水權登記之水井為農作改良物,應予補償
徵收土地範圍內耕地灌溉之無水權登記之水井為農作改良物,應予補償
- 重劃區相毗連土地漏繪地籍線於重劃後權利變更登記完畢始發現漏誤者,仍應依規定辦理公告更正
重劃區相毗連土地漏繪地籍線於重劃後權利變更登記完畢始發現漏誤者,仍應依規定辦理公告更正
- 重測土地界址糾紛案件經依協調會調處結果辦理施測,其重測結果仍應辦理公告
重測土地界址糾紛案件經依協調會調處結果辦理施測,其重測結果仍應辦理公告
- 已完成國有登記且已放租供他人耕作之土地非屬公有荒地
已完成國有登記且已放租供他人耕作之土地非屬公有荒地
- 廢/停 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第二條規定,所謂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係指接受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之公、民營機構,是凡接受委託擔任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者均應依規定申請許可,至是否有接受委託之事實,宜就具體事實個案認定之
- 都市計畫法第50條有關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取得,已不再有期限之限制
都市計畫法第50條有關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取得,已不再有期限之限制
- 省市縣有土地已依規定完成土地法第25條處分程序後,不因辦理地籍圖重測前後面積增減而需重新完成處分程序
省市縣有土地已依規定完成土地法第25條處分程序後,不因辦理地籍圖重測前後面積增減而需重新完成處分程序
- 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申請徵收私有土地
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申請徵收私有土地
- 辦理重劃且列為共同負擔公共設施用地之出租耕地,其終止租約預計土地增值稅,應無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減徵規定之適用
辦理重劃且列為共同負擔公共設施用地之出租耕地,其終止租約預計土地增值稅,應無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減徵規定之適用
- 依平均地權條例辦理區段徵收地區,區內土地之地價補償必要時得依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加成補償,惟加成補償非屬地價,不得計入領回抵價地權利價值
依平均地權條例辦理區段徵收地區,區內土地之地價補償必要時得依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加成補償,惟加成補償非屬地價,不得計入領回抵價地權利價值
- 公同共有土地之共有人應徵得其他全體公同共有人之同意或委任,始得單獨具領徵收補償費
公同共有土地之共有人應徵得其他全體公同共有人之同意或委任,始得單獨具領徵收補償費
- 欠繳市地重劃差額地價之土地,買受人持憑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不受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條之一第四項「不得移轉」之限制
欠繳市地重劃差額地價之土地,買受人持憑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不受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條之一第四項「不得移轉」之限制
- 共有人依據法院和解筆錄申辦共有物分割登記,其中共有人之一尚未繳清市地重劃差額地價前,仍不得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
共有人依據法院和解筆錄申辦共有物分割登記,其中共有人之一尚未繳清市地重劃差額地價前,仍不得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
- 市地重劃區有關非固定式可移動農業動力機械,如中耕機、搬運車等機具,無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二條之一查估補償之適用
市地重劃區有關非固定式可移動農業動力機械,如中耕機、搬運車等機具,無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二條之一查估補償之適用
- 徵收土地地上權設定之範圍僅限於被徵收土地之部分而無法協議清償時,得將地上權設定面積之地價補償費提存
徵收土地地上權設定之範圍僅限於被徵收土地之部分而無法協議清償時,得將地上權設定面積之地價補償費提存
- 經完成處分程序後發現地號誤植並完成重劃之土地,應送請民意機關同意更正後再憑辦理
經完成處分程序後發現地號誤植並完成重劃之土地,應送請民意機關同意更正後再憑辦理
- 有關海洋放流管制對象之疑義,對於管線之設置、變更及廢止之許可及管制對象為管線之管理單位,至於個別事業單位利用管線以行海洋放流,其管制對象自為個別事業單位
- 補辦規定地價土地地價區段劃分方式
補辦規定地價土地地價區段劃分方式
- 耕地出租人出賣耕地時,未踐行通知承租人優先承受之程序者,其與第三人間訂立之買賣契約,不得對抗承租人,且強制執行程序中之拍賣,亦應有該項規定之適用
耕地出租人出賣耕地時,未踐行通知承租人優先承受之程序者,其與第三人間訂立之買賣契約,不得對抗承租人,且強制執行程序中之拍賣,亦應有該項規定之適用
- 依法核准出售之公有土地,於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後發現面積更正增加者,無需再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程序辦理
依法核准出售之公有土地,於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後發現面積更正增加者,無需再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程序辦理
- 專案放領土地之申請承領人應具備現使用人、現承租人及農民3種身分
專案放領土地之申請承領人應具備現使用人、現承租人及農民3種身分
- 對於污染源是否符合排放標準之認定係以單一排放管道為準,故同一工廠於同一日內兩支以上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時,仍應分別予以告發處罰
- 光復初期誤以死者名義申辦土地總登記之土地,得由部分繼承人辦理更正登記及繼承登記
光復初期誤以死者名義申辦土地總登記之土地,得由部分繼承人辦理更正登記及繼承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