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5年度單禁沒字第224號刑事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單禁沒字第224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捷元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單禁沒字第224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捷元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台抗字第647號抗告人甘慧仙上列抗告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法院中華民國115年
115年度聲字第284號聲請人即選任辯護人黃國展律師被告柯立菕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參、論罪科刑:一、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之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撤緩字第4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李宇翔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聲請人聲請撤銷緩刑之宣告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9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販賣毒品或犯前三條之罪者,依各該條項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明知為懷胎婦女而對之販賣毒品或犯前三條之罪者,亦同。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江俊佑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編號1、2宣告刑欄均漏載「,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均應予補充),應依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陳舒怡上訴人即被告陳昭仁選任辯護人何子豪律師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案件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蘇琮壹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先後經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應依刑法第50條、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于寶壽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聲請書附表編號1至2「宣告刑」欄漏載易科罰金折算標準部分,均應予補充),應依刑法第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高英傑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被告前於101年間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犯行、102、103年間有賭博犯行,由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且已執行完畢,另106年間因酒後駕駛之公共危險案件,經本院以106年度中交簡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5年度台上字第303號上訴人林秀蘭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法院中華民國114年
二、受刑人李亮均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
二、經查:㈠被告A14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訊問後,認其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2項之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同條例第5條第1、2項之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
因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等語。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5年度台上字第567號上訴人陳彥齊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中華民國
因認被告此部分行為另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等語。
爰審酌被告於本案犯行前,另有妨害秩序、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多項犯行,且其所犯各罪俱由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並均執行完畢等情,亦有其法院前
檢察官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6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1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