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簡易庭115年度壢簡字第444號民事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壢簡字第444號原告李文靜被告謝駿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告之訴駁回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壢簡字第444號原告李文靜被告謝駿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告之訴駁回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100號受裁定人即原告田育昇訴訟代理人林羿帆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田秀如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住福建省連江縣○○鄉○○村0鄰0號居桃園市○○區○○街000巷0弄0○0號劉月香一、上列原告與被告劉增斌等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181號原告高宇宏訴訟代理人鄒易池律師被告林劍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訴訟代理人陳德峯律師被上訴人周嘉美訴訟代理人涂惠民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526號原告許鈞威被告單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294號原告徐佩玲被告吳宜柔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訴聲字第1號聲請人吳宗翰代理人劉玟君相對人廖珮竹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聲請人聲請許可為訴訟繫
且法院於執行房屋遷讓前,會有通知被告遷讓房屋之時間,被告早有充裕時間,可將其自身物品整理好,並將其物品攜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店簡字第231號原告薛淑惠被告張嚴云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
訴訟代理人黃超倫被上訴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法定代理人蕭崇仁訴訟代理人邱榮俊陳彥嘉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法官於兩造間112年度簡上字第206號請求遷讓房屋案件113年8月28日言詞辯論時,告知被告須於113年11月19日前搬離系爭房屋,然被告於前案言詞辯論終結後即未繳納房租
訴訟代理人蔡得謙律師洪慧中律師蔡奕平律師被告朝陽富元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一鳴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114年度重上字第777號上訴人張伊蕎即旺宏商行視同上訴人張富翔上2人共同訴訟代理人林玉堃律師被上訴人吳秀全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蔡蓮榮共同訴訟代理人練鴻慶律師被上訴人國防部軍備局法定代理人林文祥訴訟代理人吳勇欽複代理人黃薏諠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訴字第2059號原告王英正訴訟代理人黃博聖律師被告王素惠訴訟代理人王憲勳律師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中補字第966號原告雲桂春上列原告與被告洪碧蓮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聲字第320號聲請人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法定代理人陳純敬相對人張台鳳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318號原告黃意婷上列原告與被告不明佔有人A1戶、不明佔有人A2戶、不明佔有人A3戶、不明佔有人A5戶、不明佔有人A6戶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833號原告林秋梅上列原告與被告廖文伶等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