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簡易庭114年度橋簡字第1242號民事判決
吳佩穎即周麗鳳之承受訴訟人吳育僑即周麗鳳之承受訴訟人兼上一人訴訟代理人吳泰榮即周麗鳳之承受訴訟人被告林芷瑩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吳佩穎即周麗鳳之承受訴訟人吳育僑即周麗鳳之承受訴訟人兼上一人訴訟代理人吳泰榮即周麗鳳之承受訴訟人被告林芷瑩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訴字第2759號原告李沛芝被告傅子豪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115年度南簡字第157號原告陳台營訴訟代理人鄧添福被告莊幸容訴訟代理人郭淑慧律師(法律扶助)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訴訟代理人高靖棠律師袁梓宸律師被上訴人即原告賴秀珍訴訟代理人陳建昌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訴訟代理人陳盈君律師被告吳桂祥紀鳳嬌吳洳姍共同訴訟代理人黃怡穎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賴明山訴訟代理人王識涵律師被上訴人杰威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舜杰訴訟代理人陳魁元律師蘇伯維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訴訟代理人劉旻翰律師吳秉翰律師洪誌謙律師複代理人鄭淄宇律師被告甘理勻即甘豊宏即甘火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訴訟代理人許美麗律師蔡麗雯律師被告昇陽先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葉展豪訴訟代理人劉禹劭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壢簡字第270號原告黃志明訴訟代理人黃靖被告彭淯鈞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三、經查,本案兩造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經本院114年沙簡字第447號裁判,並諭知訴訟費用新臺幣1,630元由被告即相對人負擔而告確定,業經本院調閱卷宗核閱無誤。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抗字第253號抗告人張文俐相對人鄭隆鈞張美蘭上列當事人間因遷讓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聲明異議,抗告人對於
㈡經查:⒈聲請人主張其與相對人因房屋租賃糾紛,聲請人已對相對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遷讓房屋及給付租金等情,業經本院調取本院115年度新司簡調字第209號遷讓房屋等事件(下稱本案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訴字第399號原告范小珍被告賴美蘭上列當事人因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豐補字第181號原告賴弘勛被告林晨熙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一、本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悅心記憶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玠甫居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00弄00號00樓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力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遷讓房屋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90號原告梅大儒被告呂繼華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訴訟代理人竇韋岳律師被告林建成林芳鈴林芳如林芳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1289號上訴人即被告許戎騏被上訴人即原告張毅寬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114年度新簡字第798號上訴人即被告周華屏陳憶萱被上訴人即原告盧國屏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4414號上訴人張語扉訴訟代理人鄭蒲銳被上訴人黃卉妍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