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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共 73 筆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6預覽 ↗
水污染防治費之費率,指徵收對象每單位污染物重量之收費金額;其經本法第十一條第十項規定之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訂定如附表。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 條預覽 ↗
本辦法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八項規定訂定之。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2 條預覽 ↗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委託專業機構執行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以下簡稱水污染防治費)之收取、通知、審查、查核、核定、查帳、清查收…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3 條預覽 ↗
水污染防治費之徵收對象如下: 一、事業。 二、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含石油化學專業區、科學園區、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科技產業園區、產業園區及其他工業區等)。 …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4 條預覽 ↗
水污染防治費之費額計算公式如下: 費額=Σ[(費率×排放水質)i×排放水量]。 一、i:指第五條第一項所定各徵收項目。 二、排放水質:指依第十一條規定計算之排放…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5 條預覽 ↗
水污染防治費之徵收項目如下: 一、化學需氧量。 二、懸浮固體。 三、鉛、鎳、銅、鋅、錫、總汞、鎘、總鉻、砷、氰化物等項目。 四、燃煤電力設施海水排煙脫硫廢水之硫…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7 條預覽 ↗
徵收對象排放之廢(污)水水質低於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者,其費額依下列優惠方式徵收: 一、徵收項目排放濃度大於該項目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百分之六十,未逾百分之八十者,…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8 條預覽 ↗
徵收對象以海洋放流管線(以下簡稱海放管)排放廢(污)水於海洋,其水質低於海放管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者,費額依下列優惠方式徵收: 一、徵收項目排放濃度大於該項目海放…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9 條預覽 ↗
燃煤電力設施海水排煙脫硫廢水,其水質低於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者,硫氧化物費額依下列優惠方式徵收: 一、放流水氫離子濃度指數達七‧六以上小於七‧九者,費額依第四條第…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0 條預覽 ↗
徵收對象申報水污染防治費,該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費額不適用前三條所定優惠方式: 一、廢(污)水未經許可稀釋。 二、廢(污)水繞流排放。 三、經主管機關認定違反…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1 條預覽 ↗
徵收對象之排放水質,依下列方式之一計算: 一、以該業別或海放管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百分之九十計算。 二、以申報繳費當期之定期檢測申報(以下簡稱定檢申報)最大值,或…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2 條預覽 ↗
徵收對象之排放水量,依下列方式之一計算: 一、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之每日核准量之百分之九十計算。 二、以申報繳費當期之定檢申報總水量計算。 三、依規定…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3 條預覽 ↗
第四條第二項燃煤電力設施海水排煙脫硫廢水之硫氧化物量,依下列方式計算: 一、海水排煙脫硫廢水排放之硫氧化物量=硫氧化物空氣排放量÷(一○○%-處理效率)×處理效…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4 條預覽 ↗
徵收對象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申報繳納前一年七月至十二月之水污染防治費;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申報繳納當年一月至六月之水污染防治費。 徵收對象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5 條預覽 ↗
徵收對象因製程及操作條件改變,致水污染防治費徵收項目增加或減少者,應於完成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核准變更日起,調整該徵收項目之水污染防治費。 前項水污染防治費…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6預覽 ↗
徵收對象增設具能資源化效益之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或廢(污)水處理設施,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審查通過且維持能資源化設施操作三年以上…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7 條預覽 ↗
徵收對象於申報繳費當期同時有陸域及海域水體排放行為者,應依各該實際排放行為所適用之放流水標準分別計算其水污染防治費。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8 條預覽 ↗
主管機關為執行水污染防治費審查及查核作業,得通知徵收對象於十五日內提報下列資料: 一、水質採水質檢測值者: (一)水樣水質檢測報告及計算表。 (二)廢(污)水處…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19 條預覽 ↗
徵收對象申報之水污染防治費,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機關得逕依其運作情形、查核結果、實際量測、各項用水來源之憑證、水量平衡圖或有關資料,核定其應繳納之水污染防治費:…
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20 條預覽 ↗
徵收對象申報繳納之水污染防治費,經審查核算不足者,應依期限補足差額;溢繳者,充作其後應繳納費額之一部分或依其申請退還溢繳之費用。 前項溢繳金額未達新臺幣二千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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