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 第 133 條(調協認可前之意見或異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關於調協之應否認可,破產管理人、監查人、債權人及破產人,均得向法院陳述意見,或就調協之決議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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