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刑事訴訟法 第 144 條(搜索、扣押之必要處分)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搜索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
  2. 執行扣押或搜索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前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3. 對於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owens
10 months ago
II 執行扣押或搜索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前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應解釋為禁止得依法進入以外之人(§148-§150)進入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