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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56 條(囑託送達)

  1. 1.前條之規定,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不適用之。
  2. 2.送達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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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56 條規定,對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送達文書,應由法院囑託監所長官代為送達,送達效力以長官收受日起算。

Q · 家人在看守所,法院文書怎麼送達?

依刑事訴訟法第 56 條,送達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必須由法院囑託監所長官代為送達,不適用前條(第 55 條)的當事人陳明地址規定。重點是送達效力的起算時點:從監所長官收受文書那一刻起算,不是收容人實際拿到文書的時間。這個時間差直接影響上訴、抗告等程序期限,是在押被告權益保障的關鍵節點。

白話解讀

關在裡面的人沒辦法像一般人一樣回家收信。監獄和看守所的鐵門擋住了人身自由,但不能擋住司法文書送到他手上的權利。這條做了兩件事:第一,排除前條的適用,在押的人不需要自己向法院陳明地址(他的「地址」就是監所)。第二,法院不是直接寄信給收容人,而是委託監所長官代為送達。長官收到文書後轉交給當事人,送達就完成了。這個設計看起來合理,但暗藏一個時間差:從監所長官收到文書,到實際轉交給收容人,中間可能隔了幾天。而上訴期限的起算,是從「送達」(長官收到)那天開始算,不是從你實際拿到文書那天。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56 條規定,對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送達訴訟文書時,應由法院囑託該監所長官代為送達,並排除第 55 條一般送達陳明規定之適用。其性質為在押人之送達特別規定,送達效力以監所長官收受文書時起算。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家人在看守所,怎麼知道法院文件有沒有送到他手上?

法院囑託監所送達後,會有送達證書回傳法院。可請辯護人向法院書記官確認送達日期,也可直接打電話到看守所詢問特定文書是否已轉交。如為辯護人,應在重要文書寄出後兩天主動向監所確認轉交情形。

Q2監所拖了好幾天才把判決書給我,上訴期限來不及怎麼辦?

送達效力以長官收受日起算為法律規定。但如監所有不合理延遲轉交,辯護人可聲請回復原狀(刑事訴訟法第 67 條),主張非因當事人過失而遲誤期間。應要求監所於轉交時簽收並記錄日期,此簽收紀錄即是證明時間差的直接證據。

Q3刑事訴訟法第 56 條是什麼?

規定對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送達文書,應由法院囑託監所長官代為送達,排除第 55 條陳明規定。

Q4監所囑託送達是什麼意思?

法院不直接寄給收容人,而是委託監所長官代為送達。長官收文時即生送達效力,再由監所內部轉交收容人。

Q5送達效力起算的法律意義是什麼?

決定上訴、抗告等程序期間的起點。在押人之送達以監所長官收受文書日起算,與收容人實際閱讀無關。

Q6什麼是回復原狀?

因非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遲誤法定期間者,得於原因消滅後 10 日內聲請回復原狀,使程序回到未遲誤之狀態。

Q7在押被告收到法院文書怎麼確認?

請辯護人向法院書記官查詢送達證書記載日期,或直接致電監所詢問轉交情形。重要文書應在寄出後兩日內主動確認。

Q8上訴期限被監所拖延怎麼救濟?

依刑事訴訟法第 67 條聲請回復原狀。應於原因消滅後 10 日內向原審法院遞狀,並附監所轉交紀錄作為佐證。

Q9怎麼計算在押被告的上訴期限?

從監所長官收受判決書日起算 20 日。長官收受日記載於送達證書,非以收容人實際拿到判決書日計算。

Q10怎麼留下監所延遲的證據?

要求監所在轉交文書時讓你簽收並記錄日期。此簽收紀錄是回復原狀的直接證據,必要時請辯護人介入存證。

Q11監所送達 vs 一般送達差在哪?

監所送達由法院囑託長官代收(排除第 55 條),一般送達依當事人陳明地址直接寄送。送達效力起算時點完全不同。

Q12監所長官收受日 vs 收容人實際拿到日哪個算?

法律上以監所長官收受日為準。收容人實際拿到日只在主張回復原狀時,作為證明非因過失遲誤的事實佐證。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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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方式法院囑託監所長官代為送達依當事人陳明地址直接寄送或交付
送達效力起算監所長官收受日受送達人收受日
陳明地址義務排除(第 55 條不適用)受送達人應陳明地址
時間差風險高(長官收受到實際轉交有行政流程)低(直接送達)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事訴訟法第 102 條準用(刑事訴訟亦適用;在監者送達囑託監所長官)
🇰🇷 韓國형사소송법 재소자에 대한 송달 규정(囑託監所長官送達)
🇨🇳 中國刑事訴訟法 與相關司法解釋:對在押人送達由看守所、監獄轉交
🇩🇪 德國StPO § 36 i.V.m. ZPO §§ 173 ff.(在押人送達須透過監所機關)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對在押人送達由監所長官代為交付
🇺🇸 美國Federal Rules of Criminal Procedure Rule 49 + state rules(透過監所管理人員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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