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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 44-1 條(設立界標)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設立界標,並永久保存之。
  2. 界標設立之種類、規格、方式與其銷售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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