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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第 262 條
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條之未遂罪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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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262 條規定了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的刑罰。根據這條法條,對於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將處以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外,對於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則處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至於未遂罪的處罰,則沒有在本條中明確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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