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378

快速跳轉

於直系親屬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免除其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378 條的規定,當直系親屬中的配偶或同財共居的親屬之間犯下了本章(指與婚姻、家庭、財產等相關)的罪行時,可以免除他們的刑罰。這表示法律會考慮到這些親屬關係,並容許對於直系親屬中的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的犯罪行為給予特殊的處理,進而減免或免除他們的刑罰。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在法律上犯了通姦罪,但該人是與自己的亲属(例如兄弟姐妹)發生通姦,根據第 378 條的規定,該人有可能免除刑罰。這是因為法律認為,對於直系親屬之間的犯罪行為,可能會存在一些特殊情況或考慮因素,而限制或減輕對他們的刑事處罰可以維護親屬之間的關係並保護家庭與財產的完整。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378 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0060002

  • 同財共居名詞
  • 免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378 條規定:「於直系親屬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免除其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37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